留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留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留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屬正科級建制,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職、副局長2職,派駐紀檢組組長1職,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科工勤人員1名。內設綜合科、人事管理科(職改辦)、工資福利科、勞動監察與社會保險科、仲裁法制科,各設科長一名。留壩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工作由人事管理科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留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擬訂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起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我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縣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縣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實施方法,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綜合管理並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引進人才和專家,擬訂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來留工作的激勵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縣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實施規範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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