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審計局

根據中共阜陽市委辦公室、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界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0〕66號)和中共界首市委、界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界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界發〔2010〕6號)精神,設定市審計局,為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界首市審計局
  •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職責。
  • 調整: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
  • 職責調整:取消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阜陽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三)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阜陽市審計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參與研究擬定審計、財經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依法開展有關審計業務。
(二)向市政府報告審計工作,向上級部門通報審計工作情況,為市政府巨觀調控經濟建設提出意見或建議。
(三)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方面的財政收支。
2.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部門預算、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和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4.根據上級審計部門授權對國有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家控股金融機構、金融合作信用社等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的審計。
5.市政府管理和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保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使用、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國外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事項。
8.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稅、地稅稅收征管情況進行審計;對工商、技術監督、電業、郵政、電信、移動通訊、菸草及中央企業審計和審計監督。
(四)向市長提交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經收支的審計工作。
(五)組織實施專項審計、審計調查。
(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阜陽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及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中央企業、省屬企業和重大項目配合審計和審計監督。
(七)負責我市審計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與管理;負責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電算化軟體審計;負責審計機關計算機審計軟體的推廣、運用和開發;承擔市審計機關計算機審計方面的其他工作。
(八)根據有關規定,實施對黨、政、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對市直黨政、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九)辦理大案、要案審計查證;配合、協助有關部門辦理、查處經濟案件。
(十)負責我市審計機關幹部培訓、教育和審計業務指導工作;監督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
(十一)承辦省審計廳、阜陽市審計局授權及市政府交辦的審計項目。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審計局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行政事務、車輛管理、檔案檔案管理及信訪、保密、接待、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工作;制定局機關規章制度。
辦理幹部考核任免,組織全市審計幹部培訓;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工資調整、獎勵,進行年終公務員考核;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婦女幹部工作;組織全市審計系統的幹部和內審專業幹部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師考試的組織報名及考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法規股(計算機審計套用股)
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劃分、下達審計任務;負責地方性審計規範性檔案的擬訂、修改和報批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和考試考核及檢查指導;辦理全市審計系統的統計報表工作,收集編纂信息、簡報和通聯工作;負責目標綜合考核工作。
負責我市審計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與管理;負責並指導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電算化軟體審計;負責我市審計機關計算機審計軟體的推廣、運用和開發;承擔市審計機關計算機審計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財政金融審計股
編制財政金融審計方案、財政預決算執行情況審計方案;對市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對財政局及其下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對金融、保險業及合作金融機構進行審計或審計調查。根據審計署或審計廳授權,負責對地稅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地方國有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全市財政金融審計,管理審計專戶等。
(四)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股
審計市委工作機構、市人大機關、市政府工作機構、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市直部、委、辦、局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受政府委託對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財務收支及各項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和社會捐贈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和審計監督;負責對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專項審計、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社保審計工作的開展。
(五)經貿審計股
組織對市屬國有企業、交通等進行審計和審計監督;開展經貿審計;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指導全市經貿審計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與外資運用審計股
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財務收支依法審計;對全市重大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施工企業進行審計和審計監督。
根據審計署和省審計廳授權,審計國外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負責對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與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七)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股
組織對市政府下轄有關單位和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進行財務收支、經營活動、經濟、資金運作進行審計;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扶貧開發、資源與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市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與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組織指導農村鄉鎮資金審計工作;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農業資源與環保審計業務。
四、人員編制
(略)
機關黨的辦事機構、紀檢(監察)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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