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號

申請號是專利局對已受理的專利申請所確定的申請編號。中國專利局在收到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必須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請求書和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後,均應明確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且通知申請人。申請號對於申請發明創造的臨時保護、專利文獻的索引,以及辦理其他專利事務均有極大意義。

申請日是向專利局提出符合受理申請條件的申請的日期。對受理審查的申請,以專利局收到申請檔案之日為申請日;如申請檔案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如信封上寄出的郵戳日不清晰,除申請人能提出證明外,以專利局收到日為申請日;屬於分案申請的(參見“一發明一申請”),每一件分案申請享有原申請的申請曰;享有優先權的,以其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為申請日;申請人在提出申^後依專利法規定進行修改的,享有原申請日。確定申請日的主要意義在於:(1)作為衡量申請先後的標準;(2)作為專利權期限及其他一系列有關期限的起算點;(3)確定新穎性的時間標準;(4)確定現有技術和外觀設計的時間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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