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深描·秦窯法庭:基層司法的實踐邏輯

田野深描·秦窯法庭:基層司法的實踐邏輯

《田野深描·秦窯法庭:基層司法的實踐邏輯》是2014年2月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丁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田野深描·秦窯法庭:基層司法的實踐邏輯
  • 作者:丁衛
  •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 出版時間:2014年2月
  • 頁數:362 頁
  • 定價:3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108047441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田野深描·秦窯法庭:基層司法的實踐邏輯》以陝西關中地區的秦窯人民法庭為個案,較為全面地呈現了當代中國基層司法的實踐及其邏輯;對1990年代中期以來發生的國家治理結構轉型(由“基於政策的治理”轉向“通過法律的治理”)作出了理論上的回應;透過“合法性/合法律性”(legitimacy/legality)這一分析框架,作者闡釋了中國法律新傳統——政法傳統——的內在理論。
  人民法庭是基層的司法審判機構,它將抽象的國家與具體的鄉村社會直接聯繫起來,其行使的審判權在權力性質上不同於行政管理權,其裁判過程受到嚴格的程式理性的規限,因而直面鄉村社會的基層司法活動有助於增強國家的合法性,此所謂“通過合法律性獲得合法性”(legitimacythroughlegality)。與西方社會不同,司法機關在中國的語境下並不具有完全的獨立性,但它又必須對外界表現出極大的中立性,透過這兩重身份與角色之間的內在緊張,此書揭示了基層司法所依循的政法邏輯。
  作者以司法審判活動的“觀察者”及“參與者”的雙重視角展開敘述。“觀察者”喻示著外在的視角,而“參與者”則指稱內在的視角。在“觀察者”眼中,法律是一組客觀存在的規則系統,它因為具有強制性而獲得了有效性。在“參與者”的視野下,司法的具體過程得到了全景式的呈現,法官的行動邏輯也儘可能地展示和表達出來,其中任何不“合法律性”的行為也因此能夠得到“參與者”充分的理解。
  該書在敘述形式上另闢蹊徑,作者不時轉換敘述視點,力求全景式地展現鄉村基層法律運作的真實原貌;在內容和結構安排上,它避免落入既有程式的窠臼,注意將微觀行動者納入巨觀的歷史過程予以觀照,試圖在特定的語境中理解人的活動並解釋事件的意義。對於中國的法律社會學/法律人類學研究及其階段性發展而言,此書是一部具有原創性的著作。

作者簡介

  丁衛,湖北監利人,法學博士,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美國伯克利加州大學(UniversityofCalifornia,Berkeley)訪問學者(2009),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ResearchFellow(2011),曾任《鄉村中國評論》執行主編(2006-2010)。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課題各一項,主要參與福特基金會(TheFordFoundation)課題一項

圖書目錄

秦窯法庭在中國地圖上的位置
秦窯法庭相關照片
前言
第一章 導論:基層司法與鄉村治理轉型
一、遠離“燈火和欲望”的秦窯法庭
二、法治、司法與秩序
三、當代中國的治理結構轉型
治理
合法性
依法性
黨和國家
四、“國家-鄉村社會”視野下的人民法庭
士紳-地方精英
國家政權建設
人民法庭與鄉村法治
五、研究路徑與方法
田野調查
敘事分析
巨觀歷史與微觀行動
第二章 陝西秦窯:一個派出法庭
一、返回歷史
二、政法傳統中的人民法庭
黨的領導與國家政權建設
“人民法庭”作為官方話語
三、古渡法院的組織結構與科層級序
黨群行政機構
審判業務機構
派出機構
黨組
審判委員會
庭長
四、秦窯法庭駐地及其生態
轄區三鎮
法庭的空間設定
“兩庭建設”之困
第三章 鄉土社會法律人
一、法庭幹警
隊伍結構
從書記員到審判員
人民陪審員
二、“輪崗”下法庭
副庭長羅存瑞
“學習型”法官
三位“巾幗”
三、基層法官的上向流動
人才流失
“正科級審判員”
院長的教誨
四、法官?幹警?
法官如何稱呼
“人民民眾滿意的政法幹警”
第四章 秦窯法庭的日常運作
一、“壓力型體制”
崗位目標量化考核
招商引資
行業報紙攤派
二、作息時間
考勤制度
遊走於城鄉之間
當事人的抱怨
三、庭務管理
“開會”治庭
順勢而為
四、“特邀協調員”制度的起落
保華的工作創新
“酒香也怕巷子深”
黯然謝幕
第五章 法律治理專業化
一、審判流程管理
職能分離
審限
二、分類治理
民事糾紛類型化
從受案類別看社會變遷
離婚案:司法審判技術的開示
三、裁判與執行
優先於判決的調解
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
“執行難”
四、“案卷製作術”
“名”“實”分離
庭審筆錄合法化
第六章 鄉民的法律想像
一、素樸的權利觀
“要離婚了,還想著分我的房子”
“‘惡人’先告狀,法院咋能受理”
“咋就不能代我娃參加庭審呢”
二、模糊的程式觀和證據觀
“庭長,啥叫質證”
“大包小包的藥不是診斷證明么”
“全村人都知道的事,還要啥證據”
三、自我本位的時間觀
“剛好輪到我家澆地,開庭就沒來”
“我給人幹活去了,沒時間來”
四、實質正義觀和結果公平
第七章 基層司法的政治經濟學
一、鄉村社區的法治需求
“穩定壓倒一切”
尋法到庭
送法下鄉
二、“法律軟約束”
“開拓案源”
兩任“一把手”主政
亂收費,院長受處分
“地方越窮,收錢越多”
三、兩代人的官司
土地承包契約
利益衝突不可遏止
維權訴訟
沒完沒了的官司
在法治與政治之間
第八章 結論:鄉村法治的政法邏輯
一、在鄉土中國宣示現代法治
二、通過“依法性”獲得“合法性”
三、基層司法運行的“政法”雙軌
四、央地關係下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浮現
附錄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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