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荔琴

田荔琴

田荔琴,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曾任福建證監局機構處處長等職。2013年1月,陳秀萍實名舉報田荔琴及其家人名下有16處房產,福建“房嫂”迅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福建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證監會已經掌握相關舉報,並介入核查。3月3日證監會公布調查結果,根據公司提供的證明和調查組查詢情況,其家庭收入能夠負擔購房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田荔琴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副局長
人物事件,房產解釋,證監結果,

人物事件

田荔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田荔琴於2012年年底時就已退休,此前曾任福建證監局機構處處長等職,在退休前是福建證監局“二把手”。
2013年1月11日,持美國綠卡的香港公民陳秀萍在網上實名發帖舉報“福建省證監局副局長田荔琴”,指“其名下及家人名下擁有16套房產,市值5000萬以上,與其本人正常工資收入嚴重不符。”
這篇千字舉報信列舉了田家16套房產(福州15套,上海1套)的詳細地址及產權人信息,“其中田荔琴本人名下3套,與丈夫共有3套,丈夫名下3套,兒子名下7套”。陳秀萍在網上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要求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清除腐敗,還社會以清風”。
有關田荔琴的實名舉報在網上出現後,“福建省證監局第一時間上報了中國證監會,證監會上報了中紀委。現已啟動核查程式。”
舉報原因
位於福州市鼓樓區融僑錦江花園A1區3號樓102房的舉報人陳秀萍家反映其實名舉報出自鄰里糾紛。
田荔琴的父母與陳秀萍家相鄰,兩家後門共用一個過道。2012年陳家在過道上搭建了一洗衣池,田家認為陳家占用公共區域擴大了自家的使用面積。據其小區物業人員透露,田荔琴及其兒子、司機多次向物業提出,要求拆除陳家的違章搭蓋。物業出面調解無效後,由城管上門進行了拆除。
陳秀萍不服,認為“鄰裡間應該相互行個方便。但田荔琴太霸道,仗勢欺人,把我們逼急了才告她。”
陳秀萍稱,田荔琴及其父母、小姑、小叔等都住在這個小區,在搭建洗衣池之前兩家關係很好,平常聊天時了解到田荔琴夫婦和兒子擁有多處房產。

房產解釋

在陳秀萍列舉的16套房產中,有5處在他們居住的融僑錦江花園小區內(其中4套住房,1處地下車位)。這4套房子目前分別住著田荔琴及其親屬。除了田荔琴父母住的房子業主是田荔琴的丈夫陳某外,其他3套房子和車位都與田荔琴的兒子陳某某有關。其中田荔琴一家3口居住的複式房業主是其兒子,田荔琴姐姐居住的房子聯繫人寫的是她兒子和她姐姐的名字,田荔琴丈夫的弟弟居住的房子和車位的聯繫人寫的是她兒子和她丈夫的弟弟陳某的名字。
據田荔琴父親介紹,田荔琴的丈夫陳某曾任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經濟二處處長,1998年下海到同學辦的房地產企業任副總裁,2001年任上市公司利嘉股份的董事兼總經理。2005年陳某因涉嫌契約詐欺被四川警方逮捕,2006年被法院判處無罪釋放。目前陳某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長,而田荔琴的兒子陳某某已獲得澳大利亞綠卡
針對陳秀萍舉報的房產情況,田荔琴的父親說明稱:福州市鼓樓區華大街道錢塘巷8號翠湖苑1號樓5A和5B單元及地下一層50號車位(舉報信稱是田荔琴和丈夫共有),是田荔琴的丈夫當年下海時房地產老闆贈送的;福州市鼓樓區錢塘巷49號2號樓702單元及附屬間(舉報信稱產權人是田荔琴的丈夫),是田荔琴在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任機關黨委書記時分配的房子,早就賣了;福州市倉山區對湖街道上三路6號蘭庭新天地18號樓101單元(舉報信稱產權人是田荔琴的丈夫),實際上是田荔琴舅舅的房子;福州市鼓樓區溫泉街道玉泉路1號金庭公寓1號樓1702單元(舉報信稱產權人是田荔琴),是田荔琴兒子購買的。
陳秀萍則表示,自己還掌握了田荔琴的其他問題,將親自到紀檢部門遞交舉報材料。

證監結果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013年3月3日就證監會福建監管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田荔琴被指擁有16套房一事公布調查結果,其丈夫擔任港資公司高管,根據公司提供的證明和調查組查詢情況,其家庭收入能夠負擔購房款。
根據調查情況,舉報人反映的16處房產、店面、車位中,有2套房產為同一產權房屋;有一套房產為田荔琴同丈夫陳翔在省委辦公廳工作時分配的公房,已經歸還;有2套房產為陳翔到港資公司工作後,由所在公司提供的資金購買。田荔琴及家人實際購買的房產為11套住房(含陳翔所在公司提供資金購買的2套)、1個店面和2個車位。其中在2001年及2008年後,陸續轉讓5套房產和1個店面。目前,田荔琴及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產和2個車位,除1套出租外,其餘5套由本人及父母等親屬居住。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還說,田荔琴丈夫從1998年起擔任港資公司高管,根據其公司提供的證明和調查組查詢的情況,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及其家人購買房產期間,其家庭收入能夠負擔購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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