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才規律是指成才者成為人才後,通過人才的選拔、人才結構的最佳化、人才的使用、人才的流動等一系列環節,社會儘可能為人才提供展示才華的社會條件,使人才在最優的社會環境中不斷外化自己良好的素質,並為社會提供儘可能多的創造性勞動成果的規律。簡言之,通過人才選拔、人才結構最佳化、人才使用等環節,社會能充分用才,個人能充分展才。同時,社會用才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因此,人才僅僅停留在成才階段,並不能體現和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只有經歷了用才階段,人才才能發揮自己的創造性才能,向社會展示自己的創造性勞動成果,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
成才的最終目的是用才,成才只是用才的前提條件,因此,用才規律也是人才規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和成才規律一起構成人才學的規律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用才規律
- 屬性:過程規律
- 屬於:人才規律的重要組成部分
- 內容:從個體講,從社會上講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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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才規律的內容
用才規律的內容分為兩個方面:
一方面,從個體上講,個體在一定環境中通過實踐活動,主動將自己的知識和才能不斷外化出來為社會創造財富。因此,用才過程即展才過程,是人才發揮作用的過程,也是人才進一步完善自身素質的過程。人才在用才過程中可利用實踐鍛鍊、培訓、學習等機會,進一步積累知識,增長才能,充實提高。
另一方面,從社會來講,社會儘可能創造有利條件,按照人才的類型以及社會所需把人才資源配置到最合理的崗位,發揮出人才群體的總體優勢和人才個體的個體優勢。因此,用才是社會和個體的雙邊互動活動。社會為個體人才發揮作用提供良好的環境,創造有利的條件;同時個體人才的作用發揮一定要在社會群體人才發揮總體作用的前提下,發揮個人所長,促進社會發展。
用才規律的構成
用才規律主要由四個微觀規律構成。這些規律是:人才選拔規律、人才結構最佳化規律、人才使用規律和人才流動規律。
人才選拔規律。人才選拔規律,是指社會根據用才的需要,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和相應的原則,採取科學的手段選擇人才的規律。
人才結構最佳化規律。人才結構最佳化規律,是指根據社會發展的要求,對人才系統中各構成要素的排列組合方式進行動態調節,使其結構不斷最佳化,功能不斷增強的規律。人才結構分人才群體結構和人才個體結構。人才個體結構是人才個體系統內部五大構成要素德、識、才、學、體之間的排列組合方式,而人才群體結構是構成人才群體的人才在不同類型、不同層次,諸如年齡、專業、能級、智慧型和素質結構等方面在群體中存在的比例關係和組合方式。人才個體結構和人才群體結構都具有動態性。時代的發展和社會以及人類活動的深入對人才結構不斷提出新的要求。另外,人才個體內在的五大要素在不斷強化,人才群體的各種結構在不斷變動。因此,不僅要認識到人才群體中各類人才在年齡、專業、能級、智慧型和素質結構等方面有一定的比例構成及其相互關係,而且要認識到人才個體內在的德、識、才、學、體等基本要素也存在一定的組合方式。協調好個人內在五個基本要素之間的關係,激發人才內在潛能,協調好人才群體中各種要素之間的關係,使不同能質和不同能級的人才組合,相互疊加,使人才群體內各要素充分發揮自己的功能,產生出群體1+1+1>3的整體效應。
人才使用規律。人才使用規律,是指根據能質能級原則,量才用人,充分發揮人才作用的規律。
[[人才流動規律]]。人才流動規律,是指人才根據社會的需要和自身發展的要求,發生工作地域或工作崗位轉移的規律。人才流動有部門、行業之間的流動以及工作崗位方面的變動。人才在社會群體間的轉移絕不是偶然的、盲目的和無序的,它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種客觀、必然的趨勢。從外部條件看,它是在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不斷向前發展的必然趨勢。從人才內部看,它蘊藏著某種必然聯繫,即人才供求之間的矛盾,以及人才自身發展的需要和滿足這種需要的社會條件之間的矛盾運動,人才供求之間的矛盾,就是人才供求之間的不平衡,它主要是由社會的經濟、政治發展的不平衡引起的。因此,要正視人才流動的現實性,注意人才流動的方向和程度,從社會總體需要出發,通過公平競爭,使人才的能級、能質和工作崗位相適應,讓人才流動到最能發揮他們作用的地方。哪裡能使人才充分發揮作用,哪裡真正尊重和愛護人才,為人才成長和發展提供有利的條件,哪裡就是人才嚮往之處。這就是人才流動的基本規律。
人才選拔規律、人才結構最佳化規律、人才使用規律和人才流動規律是用才規律體系下的四條主要的微觀規律。四個微觀規律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一起構成用才規律體系。人才選拔規律是用才過程中的起始環節,它是人才結構最佳化、人才使用及人才流動的前提條件。人才結構最佳化規律是用才的內在要求,只有最佳化了結構,才能更有效地使用人才。只有認真考察了人才結構內部和結構之間的聯繫,才能有助於揭示人才運動變化規律,為人才使用提供理論依據。人才使用規律在用才規律體系中起核心作用和關鍵作用。人才的選拔、人才結構最佳化都以人才的合理使用為目的,人才流動的實現更是以人才的合理使用為必要條件。只有人才得到使用,才能實現人才的價值,才能實現人才運動的最終目的,體現出研究人才的重大意義。人才流動規律是人才充分發揮作用的需要,它是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根本途徑。人才只有流動,才能促進人才隊伍的新陳代謝,加速人才結構的最佳化,才能利於人才的選拔,最終為人才的合理使用創造條件。總之,正是四條規律的存在和不同作用的發揮,才使得用才規律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
順勢用才規律
由於人才的標準具有歷史的限定性。人才只是一定歷史時代的產物。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的發展,某些人才會發生一些雙向變化。一方面,某些非人才經過自身努力和環境變化會成長為人才;另一方面。某些人才由於知識老化和衰退或環境變化而成為非人才。
順勢用才規律即順應人才的雙向變化趨向而適當使用。
順勢用才規律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當人才經過努力脫穎而出,展現出了自己的特殊才幹時,管理者應該及時發現、及時使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需要大批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真才實學的建設人才。事業為本、人才為重,人事兩宜就是我們的用人原則。當人才的能力、才幹繼續提高,對國家的貢獻更大時,應該繼續晉升重用,使人才的作用與他的工作環境成正比。另一方面,當人才逆向發展,知識老化、能力衰退、退化為非人才時,也應該堅決地停止重用,廢除人才使用中的“鐵飯碗”、“鐵交椅”,人才沒有終身制。研究順勢用才規律,推進人才使用按客觀規律辦事,對於落實知人善任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