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科藥物套用原則,孕婦在妊娠期用藥時,大多數藥物可通過胎,孕婦在妊娠期用藥時,大多數藥物可通過胎盤從母血進入胎兒,因而孕期用藥必須遵循以下原則:①用藥必須有明確指征,對疾病治療有益,不要濫用和自選藥物。②特殊藥物雖然對胎兒可能有影響,但可治療某些危及母兒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仍須給藥。③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儘量少用或改變其用藥途徑,如滴蟲性陰道炎套用滅滴靈治療,在孕12周前不治療,12周后以局部用藥為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科藥物套用原則
- 外文名:principles of drug use in obstetrics
- 注意事項:易於蓄積
- 遵循原則:用藥應在醫生指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