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觀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是人類對工業文明觀的超越,代表了人類對人與自然關係認識的新升華。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尊重生態規律,能緩解資源供給與經濟需求之間日益趨緊的矛盾,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以生態文明觀為指導,推動產業生態化轉型是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突破口。當前,為推動我國產業的生態化轉型,需不斷健全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實施鼓勵生態化轉型的產業政策,推行並完善綠色GDP政績考核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業生態轉型
- 外文名:Industrial ecological transformation
1.1生態文明觀產生的背景
文明是人類在認識和改造世界過程中形成的物質和精神成果的總和,是人類思想觀念不斷進化的具體體現。文明是一個動態概念,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發展。通常認為,文字的發明標誌著人類文明的開端。回顧歷史,人類文明已經歷了原始文明、農耕文明、工業文明三種文明形態。自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發端的工業文明極大地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創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也導致了嚴重的環境危機和生態惡化,使人類面臨發展不可持續的威脅。確保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理論界存在“人類中心主義”與“自然中心主義”之爭。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將人置於自然之上,主張全面控制自然和利用自然資源為人的利益服務。這種思想一味強調人類的主體性和自然的客體性,在很大程度上演化成了人類沙文主義,從而將自然的命運和人類的命運割裂開來。極端的自然中心主義將自然看成是各種自然存在物相互依賴的系統,而人類只是其中的普通一部分,主張停止改造自然的活動,進而緩解人與自然的緊張關係,保持自然生態系統的完整性與穩定性。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忽視了人類發展的可持續性,極端的自然中心主義忽視了發展對人的重要性,因而都是不可取的。對於人與自然的關係,我們要辯證地看待,既要確立人在自然界中的中心與主體地位,也要使自然能夠承載人類的發展能力,使人類經濟活動在良好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中進行,從而推動人類可持續發展。人類不可能為了保護自然而放棄發展經濟,將自己降低到與其他物種一樣的地位,這顯然無助於解決人類面臨的許多問題;人類也不能為了局部與眼前利益而過度掠奪自然資源,破壞生態平衡。這樣無法向子孫後代交待。顯然,人類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將開發自然、發展經濟同保護自然、平衡生態協調起來。生態文明概念在此背景下出現並日益得到人們的關注。
生態文明是學術界近年來研究的一個熱點問題,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闡述與分析。有人強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生態文明最核心的內容。有人認為生態文明不僅涉及人與自然的關係,而且包括人與人的關係,強調人類在改造客觀世界的時候不斷最佳化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關係。有人認為,從狹義角度講,生態文明是要求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從廣義角度講,生態文明是要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和人與人的和諧相統一。
潘岳對生態文明的定義涵蓋內容全面,得到了學術界的普遍認同和較多引用。他指出,生態文明是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1]。
生態文明觀是人類對傳統文明形態特別是工業文明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類文明形態和文明發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進步,是對工業文明觀的超越,代表著人類對人與自然關係認識的新升華。生態文明觀包括生態文明的自然觀、價值觀、生產觀及消費觀等內容。從自然觀角度看,人類是整個自然界的一個組成部分,人類與自然界其他要素共同組成了一個有機的、內在統一的整體,人類應力圖實現人類之間及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從價值觀角度看,自然界的物種和資源都是有價值的,人類不能以損害自然的價值來謀求自身的價值,更不應該超越自然的承受力來謀求自身的短期利益。從生產觀角度看,人類的生產活動應以確保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為前提,注重產業生態化,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從消費觀角度看,人類不應過度追求對物質財富的享受;而應樹立節約理念,提倡有限消費和科學消費,實現自身消費需求與自然系統穩定的統一。
總之,生態文明觀從更高的高度、更長的時間跨度、更大的範圍全面思考人類的發展問題,是人類未來發展的
戰略指導思想。黨的十七大提出建設“生態文明”,是生態文明觀在我國得以落實的具體體現,標誌著我國開始向生態文明的嶄新時代邁進,對我國當前和長遠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2.1發展循環經濟與建設生態文明的關係
發展循環經濟與建設生態文明有著密切的關係。從一定意義上講,建設生態文明是發展循環經濟的思想基礎,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生態文明的現實要求,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然選擇[2]。也就是說,生態文明社會的建設過程,也是循環經濟的發展過程。
發展循環經濟不是簡單否定經濟成長;而是主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消除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的弊端,以生態規律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實現人類長期利益同短期利益以及整體利益同局部利益的統一。顯然,循環經濟在本質上屬於生態經濟。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的揚棄,能更有效地利用自然資源,緩解資源供給與經濟需求之間日益趨緊的矛盾,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然選擇。在經濟良性循環的條件下,自然生態環境得到改善,清新的空氣、秀美的山川及豐裕的資源使人和其他物種的關係日益融洽,人的物質和精神需求將得到全面滿足。同時,自然界也更有條件支撐人類的發展,不斷提高保證人們現實需要及未來需要的供給能力,這有利於自然和人實現良性互動,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產生雙贏的效果。
不同的文明形態對產業發展模式的要求不同。工業文明一味強調經濟成長和創造物質財富,忽略經濟系統內各產業間的共生與循環關係,產業發展呈現“資源※產品”的單向流程模式,導致資源消耗過度,生態系統受損。生態文明從生物鏈、生態鏈的視角看待經濟鏈,強調各產業間形成共生及相互利用的關係,產業發展呈現“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流程模式,生態系統得以穩定。因此,生態文明要求產業發展模式促進人與自然協調與和諧發展,實現“低開採、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進入系統的物質和能量,提高資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益[4]。循環經濟強調以最小的資源和環境代價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產業生態化將循環經濟理念貫徹到產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將生態化理念貫穿於法律法規、產業發展政策和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之中,既是循環經濟在產業層面的重要體現,也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循環經濟在我國總體上處於一個理念倡導和試驗示範階段。在從整體上發展循環經濟的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以生態文明觀為指導,推動產業生態化轉型成為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突破口。
各類產業都涉及到產業生態化轉型問題,都強調把資源的綜合利用與環境保護有機結合起來,使其同時符合生態規律和經濟規律的要求。當前,我國應根據不同產業的發展現狀及特點,確立各自的生態化轉型重點任務,以此推進生態文明的建設進程。
工業生態化轉型的戰略目標是建成工業發展、經濟效益與生態環境相互協調的工業體系,以提高工業系統整體的生態位。工業生態化轉型要求我國對現有工業企業和園區進行生態化改造。就單個企業來講,要嚴格執行國家環境標準,推進清潔生產,使企業在源頭上就能阻止或儘可能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實現企業由污染末端治理向污染起點預防和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就企業集群而言,要使企業布局遵循生態學原理,通過改造並新建一批生態工業園區,將產品有耦合共生關係的企業整合在一起,並形成一種類似於生態鏈的網路關係,在各企業間實現廢物、能量和信息的交換,通過閉路循環有效降低消耗性污染,高效率利用廢物資源。
3.2農業生態化轉型的重點任務———有機生產和複合農業系統建設
農業生態化轉型的戰略目標是將現代科學技術及管理手段與傳統農業經驗有效結合起來,形成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相協調的現代化農業體系。我國是一個傳統農業大國,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水平不高,生態化轉型有巨大空間。當前,我國應強調走生態化的農業技術路線,加強生態技術在農民中的普及,注重用有機肥料替代化肥,用生物防治替代化學農藥,理順動植物、微生物與環境之間的關係,有效避免或降低化肥農藥對土壤、水源及大氣環境的破壞與污染,大量生產綠色有機的農產品。同時,我們應將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等產業的發展通盤安排,使各產業間形成良性互補的關係,形成種植、養殖、加工相結合的有機循環利用模式,建設資源、環境、經濟效率與生態效益兼顧的可持續發展的複合農業系統。
3.3服務業生態化轉型的重點任務———服務過程生態化及生態型服務業的發展
服務業生態化轉型的戰略目標是加強對傳統服務業的改造,推進服務過程的生態化進程,大力發展生態旅遊、綠色商業、綠色物流等生態服務業,形成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相協調的現代化服務業體系。在服務業中貫徹綠色消費理念非常重要。綠色消費理念不僅能夠鼓勵人們在對服務產品的消費中形成科學消費、健康消費、合理消費和適度消費的良好習慣,引導服務業向生態化方向發展,而且有助於推進工業、農業的生態化轉型,因為不論是工業產品還是農業產品都必須經過服務業環節才能進入消費領域。當前,我國服務過程生態化的重點是,用現代科學技術對資源消耗較大、環境影響較重的傳統服務業進行生態化改造,實現服務業低消耗、低污染、產業發展與生態環境的相互協調,比如通過技術改造、使用節能環保設備實現餐飲生產的清潔化,有效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及排放廚房油煙對環境的污染。生態旅遊業、綠色商業、綠色物流是對傳統服務業的升華,應作為重點予以發展。生態旅遊業注重對自然和生態的保護,綠色商業注重降低商品流通中的資源消耗及加強商業網點合理布局,綠色物流注重對交通運輸廢氣排放等環境污染問題的解決,都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體現。
4.1不斷健全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產業生態化轉型要在市場經濟大環境下進行,就需要有一個健全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而我國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還很不健全。依據循環經濟建設的發展要求,為推動產業生態化轉型,目前我國法律法規應加強以下規制:一是規範約束企業的資格、品質和素養,凡粗放經營、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企業不得批准成立(原有這類企業要限期整改或淘汰),只有合乎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企業才可準予成立;二是有效約束各類主體的行為方式符合環境倫理規範,善待自然,保護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與協調,比如要求企業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生產工藝,簡化包裝並進行包裝物的回收再用,對產品的生命周期全過程負責等;三是明確生態環境資源的所有權關係,設定占有及使用生態環境資源的法定程式,確立自然生態資源的有償使用制度;四是禁止各種非法開發利用資源、非法排污、損害生態資源及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備受關注的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已於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我們相信,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和深入實施,產業生態化轉型將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國許多企業對產業生態化轉型尚缺乏積極性,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利益驅動和約束機制。扭曲的資源價格機制、偏低的排污費、缺乏力度的環保處罰措施等導致相當一部分企業缺乏產業生態化轉型的熱情。因此,我國應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加大對生態產業發展的資金支持,鼓勵扶持生態產業技術的研究與推廣,發揮好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作用,使產業政策對產業生態化轉型發揮顯著作用。針對浪費資源、污染嚴重、工藝落後的產業部門,應果斷採取限制性產業政策甚至產業退出政策,援助企業退出和產業轉型,消除產業退出障礙。各地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特點,積極探索建設生態產業園區,建立各種資源回收、循環利用系統,最佳化產業布局,延伸生態產業鏈,拓展產業群,推行清潔生產,鼓勵企業採用新原料、新工藝,通過生態化改造,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避免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提高企業綜合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