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課稅法是商品課稅的一種課徵方法。 指根據生產過程中應稅商品、產品的生產量從價或從量課稅的方法。按照應稅商品、產品生產量的確定方法不同,又可分為外部標準課稅法、原料課稅法、半成品課稅法和產成品課稅法幾種。
外部標準課稅法就是按生產應稅商品、產品使用的機器設備能力為標準,核定應稅商品、產品的生產量,予以課稅; 原料課稅法就是按生產應稅商品、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數量為標準,核定應稅商品、產品的生產量,予以課稅; 半成品課稅法,就是按生產應稅商品、產品所耗用的半成品數量為標準,核定應稅商品、產品的生產量,予以課稅; 產成品課稅法,就是按應稅商品、產品的實際生產量為標準,予以課稅。生產課稅法有利於源泉控制,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一般適用於貨物稅類型的商品課稅。我國現行的各種商品課稅,除產品稅中的大型電力外,均不實行生產課稅法,而實行流通課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