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課稅法是商品課稅的一種課徵方法。 指根據流通過程中應稅商品、產品的實際數量從價或從量課稅的方法。按照應稅商品、產品流通量的確定方法不同,可分為通過課稅法和銷售課稅法兩種。前者是按應稅商品、產品起運時通過的實際數量計算課稅;後者是按應稅商品、產品實現銷售的實際數量計算課稅。
流通課稅法較符合應稅商品、產品的流通和純收入實現的實際情況,課徵比較穩妥可靠。一般適用於商品流通稅、銷售稅、消費稅類型的商品課稅。我國現行產品稅、增值稅,除個別應稅產品實行生產課稅法外,各種應稅產品都實行流通課稅法,按應稅產品實際流通數量計算的銷售收入額、增值額或採購支付金額為依據計算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