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性保護

施行,提出概念,

施行

2015年12月,《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經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出概念

《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首次正式提出了“生產性保護”的概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
上海市文廣局副局長王小明也指出,上海的非遺保護更更注重活態傳承,但是也擔心一些企業為了經濟利益,利用非遺謀取私利,破壞非遺。“我們希望注重生產性保護,但也要堅持非遺的原真性。”
對具有生產性技藝和社會需求,能夠藉助生產、流通、銷售等手段轉化為文化產品的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藥物炮製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通過扶持、引導、規範對項目的合理開發利用,實行生產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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