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預算理論與方法研究

《生態預算理論與方法研究》是依託湖南大學,由徐莉萍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面上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預算理論與方法研究
  • 項目類別:面上項目
  • 項目負責人:徐莉萍
  • 依託單位:湖南大學
中文摘要,結題摘要,

中文摘要

我國生態環境管理組織制度無法解決行政部門職能分割與生態環境控制一體化、行政區劃分與生態環境控制無邊界性、行政責任制與生態控制長遠性等矛盾。生態預算理論能支持生態環境管理從部門管理轉向公共管理的制度創新。本研究首先以生態經濟學為基礎,吸收預算管理等其他理論研究成果,從生態預算的本質與目標、功能與結構、核心與原則、主體與要素、要素的確認與計量等方面構建生態預算理論框架;然後建立生態預算方法的三個預算機制(預測與決測、控制與監測、評價與審計)。主要創新:生態預算報告將選擇會計方程式平衡機理,在改進傳統生態環境管理指標、分析報告科目信息質量特徵的基礎上,創新建立生態預算指標體系。以生態預算理論為指導,能從政府、區域、城市、生態園、企業等層面將國家環境保護規劃精細為生態責任預算報告;能達成保持國家、各級政府、行業自律組織、企業的環境管理行為內在一致性與一貫性的制度安排。

結題摘要

生態預算理論是用來指導協調生態資源環境利益關係、規範生態資源環境行為的生態資源環境綜合管理理論。課題在釐清生態預算理論發展邏輯的基礎上,以上世紀末西方國家產生的生態預算模式為切入點,研究生態預算的相關理論與方法問題。課題考察了生態預算理論運用的系統環境與系統結構,以及系統的合作機理,從生態預算的內部控制理論、生態預算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生態預算的會計計量理論等方面研究生態預算理論的內涵。課題從五個方面展開:(1)使用歷史分析方法、規範分析法梳理生態預算理論的發展邏輯軌跡。研究結論主要有:一是需要將生態預算從大財政預算中分離出來,形成從屬或平行於財政預算的中央、各級地方政府生態預算;二是需要建立生態預算報告提供判斷生態預算的價值實現與否的信息。(2)採用壓力、狀態和反應模型(PSR)分析法與比較分析法研究生態預算系統所面臨的環境,設計出系統及子系統的結構,論證生態預算系統的合作機理。研究結論主要有:生態預算系統運行需要生態預算理論為指導;生態預算理論的內涵需要體現雙贏原則,需要有明確的合作目標,需要完善的激勵與約束等相關機制與制度。(3)以比較分析方法、歷史分析方法研究生態預算的內部控制理論。研究結論主要有:應該以中國“環保署”為生態預算內部控制制度框架的頂層設計者;應該剝離與拓展基層統計部門的組織職能,從權威強勢命令式介入向公共產品市場引導式介入轉變,從執行填報匯總職能向系統基本報告數據準確性的標準制定職能與報告結論客觀性、準確性的鑑證職能轉變。(4)對生態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遴選模型進行規範分析與實證研究。研究結論主要有:政府生態預算報告指標體系應由決策績效和執行管理績效兩大模組組成,並以平衡計分卡(BSC)為分析框架構建指標體系遴選模型。(5)採用條件估值法下的實證研究方法對區域生態功能補償的會計計量理論與方法進行研究,建立區域功能補償區間會計計量模型。運用條件估值法計量黑河濕地區域功能補償標準看,2012年功能補償標準為104746.45萬元,人均補償867.39元,補償標準位於生態成本與生態收益雙導向下的區域功能補償區間範圍之內,進一步以微觀數據實證區域功能補償區間會計計量模型的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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