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一部關於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研究專著,作者順應環境資源法的發展趨勢,選擇生態系統方式同法律的聯結點作為突破口,探索環境資源法律體現生態系統方式的途徑,從一個全新的角度研究了中國的環境資源法,本書適合法律工作者參考學習。
基本介紹
- 書名: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研究
-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
- 頁數:176頁
- ISBN:9787313044686, 7313044682
- 作者:趙繪宇
- 出版日期:2006年7月1日
- 開本:0開
- 品牌: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導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對我國生態狀況整體惡化的思考
一、當前我國生態整體狀況
二、我國生態狀況退化的自然與社會成因
三、傳統環境資源法應對生態問題之疲弱
第二節 國際環境法與國外環境法理念發展之新趨勢
一、現代環境理念演進:孤立到整合——從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到2002年約翰內斯堡會議
二、國際環境法實體法律的發展歷程:針對部門內環境問題
針對部門間環境問題——針對全球環境問題尤其是地球生態問題
三、各國環境法律的轉型:“重在利用”——“重在資源”——“重在系統”
第三節 導入環境資源立法的新模式——生態系統管理立法模式
一、生態系統管理概念之形成與發展
二、傳統環境資源法立法模式的變革
第二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思想淵源
第一節 生態系統生態學是生態系統管理的理論依據
一、生態學發展史第三次飛躍:生態系統生態學產生
二、生態系統管理的考查重點——生態系統結構、功能、過程
三、生態系統生態學指標體系作為生態系統管理法律評價尺度
第二節 生態哲學(倫理學)為生態系統管理提供了新的世界觀
一、東方生態哲學“天人合一”:人與自然整體論思想
二、生態倫理之爭:“人類中心主義”還是“非人類中心主義”
三、西方生態哲學解讀生態系統管理——由淺層生態學思想到深層生態學思想
第三節 生態經濟學研究成果作為生態系統管理之實踐指南
一、生態系統管理提升生態力的經濟價值
二、生態系統管理追求生態資產平衡與增值
三、生態系統管理仰賴生態核算的檢驗
四、生態系統管理依託生態產業競爭優勢理論
第四節 系統科學:系統論、控制論、資訊理論等作為生態系統管理的方法論
一、系統論“催生”生態系統生態學
二、系統論等新興科學對生態系統管理的實踐意義
三、對生態系統管理的管理方式的啟示
第五節 第三法域說——社會法演繹生態系統管理法律
一、生態系統管理體現最廣義的社會整體利益
二、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屬於社會法法域
三、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在社會法理論體系指導下的法理創新
第三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體系——框架、特徵與原則
第一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框架
一、生態系統管理的綜合性法律
二、生態系統管理單行法律
三、生態系統管理區域(流域、特定地方)法律
第二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特徵
一、生態性
二、系統性(整體性)
三、科學性
四、社會公益性
第三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原則
一、可持續發展原則
二、自然環境要素公平共享原則
三、預防原則
四、生態系統管理應當使生態系統的利用與保護達到均衡
五、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必須體現多學科與多部門參與
六、“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付費”原則
七、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對閾值的識別與規定
八、生態系統管理尋求解決問題的根源
九、適應性管理原則
十、管理應以地方管理為主
第四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制度篇
第一節 生態系統管理制度的進化與創新
一、法律制度的進化與創新的意義
二、傳統八項環境資源法律制度不足以應對生態系統管理
三、必須進行生態系統管理制度的進化
四、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制度包含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技術創新生態化制度
一、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基本內容
二、技術創新生態化的政府推動法律制度
三、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市場拉動法律制度
四、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公眾參與法律制度
五、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國際合作機制
六、結論
第三節 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法律制度
一、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制度的基本內容
二、目前我國生態恢復中存在的問題
三、形成這些問題的根源分析
四、如何加強生態恢複製度的法律規範
第四節 行政綜合決策制度
一、綜合決策在本書中的含義
二、我國在生態系統管理綜合決策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國外的成功經驗或教訓
四、加強綜合決策法律制度的研究與制定
第五節 生態補償制度
一、生態補償制度的基本內容
二、建立生態補償制度的必要性
三、生態補償制度與排污收費制度、資源定價制度的比較
四、國外經驗的借鑑
五、生態補償制度的實踐問題
六、小結
第六節 生態工業及循環經濟制度
一、對“過程末端治理”的批判
二、新型工業化道路
三、產業發展戰略與生態系統管理
四、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在新型工業化道路中的作用
五、比較研究一個工業發達地區——歐盟循環經濟法制(整體非其成員國的)
六、中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構建循環經濟社會的法制手段
第五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實現.
第一節 生態系統管理立法模式——面臨的困難與批判
一、生態系統管理立法:是理想還是現實
二、生態系統管理在開發中國家的特殊挑戰:人口、貧困、行政協調能力及民主程度
第二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實現途徑.
一、一個立法理念與管理理念的更新——基於生態系統管理的環境法律框架應儘早確立
二、需要基於生態保護的部門職能與許可權再整合
三、可持續發展理論的總實踐(包括規劃、經濟)
四、公眾參與成為生態系統保護的主流聲音
五、一定區域內的科技試點引導實踐.
結語 可持續發展科學發展觀生態系統管理法律
參考文獻
後記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對我國生態狀況整體惡化的思考
一、當前我國生態整體狀況
二、我國生態狀況退化的自然與社會成因
三、傳統環境資源法應對生態問題之疲弱
第二節 國際環境法與國外環境法理念發展之新趨勢
一、現代環境理念演進:孤立到整合——從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到2002年約翰內斯堡會議
二、國際環境法實體法律的發展歷程:針對部門內環境問題
針對部門間環境問題——針對全球環境問題尤其是地球生態問題
三、各國環境法律的轉型:“重在利用”——“重在資源”——“重在系統”
第三節 導入環境資源立法的新模式——生態系統管理立法模式
一、生態系統管理概念之形成與發展
二、傳統環境資源法立法模式的變革
第二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思想淵源
第一節 生態系統生態學是生態系統管理的理論依據
一、生態學發展史第三次飛躍:生態系統生態學產生
二、生態系統管理的考查重點——生態系統結構、功能、過程
三、生態系統生態學指標體系作為生態系統管理法律評價尺度
第二節 生態哲學(倫理學)為生態系統管理提供了新的世界觀
一、東方生態哲學“天人合一”:人與自然整體論思想
二、生態倫理之爭:“人類中心主義”還是“非人類中心主義”
三、西方生態哲學解讀生態系統管理——由淺層生態學思想到深層生態學思想
第三節 生態經濟學研究成果作為生態系統管理之實踐指南
一、生態系統管理提升生態力的經濟價值
二、生態系統管理追求生態資產平衡與增值
三、生態系統管理仰賴生態核算的檢驗
四、生態系統管理依託生態產業競爭優勢理論
第四節 系統科學:系統論、控制論、資訊理論等作為生態系統管理的方法論
一、系統論“催生”生態系統生態學
二、系統論等新興科學對生態系統管理的實踐意義
三、對生態系統管理的管理方式的啟示
第五節 第三法域說——社會法演繹生態系統管理法律
一、生態系統管理體現最廣義的社會整體利益
二、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屬於社會法法域
三、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在社會法理論體系指導下的法理創新
第三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體系——框架、特徵與原則
第一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框架
一、生態系統管理的綜合性法律
二、生態系統管理單行法律
三、生態系統管理區域(流域、特定地方)法律
第二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特徵
一、生態性
二、系統性(整體性)
三、科學性
四、社會公益性
第三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原則
一、可持續發展原則
二、自然環境要素公平共享原則
三、預防原則
四、生態系統管理應當使生態系統的利用與保護達到均衡
五、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必須體現多學科與多部門參與
六、“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付費”原則
七、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對閾值的識別與規定
八、生態系統管理尋求解決問題的根源
九、適應性管理原則
十、管理應以地方管理為主
第四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制度篇
第一節 生態系統管理制度的進化與創新
一、法律制度的進化與創新的意義
二、傳統八項環境資源法律制度不足以應對生態系統管理
三、必須進行生態系統管理制度的進化
四、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制度包含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技術創新生態化制度
一、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基本內容
二、技術創新生態化的政府推動法律制度
三、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市場拉動法律制度
四、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公眾參與法律制度
五、技術創新生態化的國際合作機制
六、結論
第三節 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法律制度
一、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制度的基本內容
二、目前我國生態恢復中存在的問題
三、形成這些問題的根源分析
四、如何加強生態恢複製度的法律規範
第四節 行政綜合決策制度
一、綜合決策在本書中的含義
二、我國在生態系統管理綜合決策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國外的成功經驗或教訓
四、加強綜合決策法律制度的研究與制定
第五節 生態補償制度
一、生態補償制度的基本內容
二、建立生態補償制度的必要性
三、生態補償制度與排污收費制度、資源定價制度的比較
四、國外經驗的借鑑
五、生態補償制度的實踐問題
六、小結
第六節 生態工業及循環經濟制度
一、對“過程末端治理”的批判
二、新型工業化道路
三、產業發展戰略與生態系統管理
四、生態系統管理法律在新型工業化道路中的作用
五、比較研究一個工業發達地區——歐盟循環經濟法制(整體非其成員國的)
六、中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構建循環經濟社會的法制手段
第五章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實現.
第一節 生態系統管理立法模式——面臨的困難與批判
一、生態系統管理立法:是理想還是現實
二、生態系統管理在開發中國家的特殊挑戰:人口、貧困、行政協調能力及民主程度
第二節 生態系統管理法律的實現途徑.
一、一個立法理念與管理理念的更新——基於生態系統管理的環境法律框架應儘早確立
二、需要基於生態保護的部門職能與許可權再整合
三、可持續發展理論的總實踐(包括規劃、經濟)
四、公眾參與成為生態系統保護的主流聲音
五、一定區域內的科技試點引導實踐.
結語 可持續發展科學發展觀生態系統管理法律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