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

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

《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是2018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規定了生態安全港建設的建設原則、建設主體、建設內容、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適用於中國生態安全港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
  • 外文名:Ecological security port—General rule for construction
  • 標準號:GB/T 35947-2018
  • 發布日期:2018-02-06
  • 實施日期:2018-09-01
  • 標準類別:其他
  • 中國標準分類號:A9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01
  • 歸口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執行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生態安全”一詞是20世紀後半期提出的概念,是“一個國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生態環境處於不受或少受破壞與威脅的狀態”。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為增強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提供了重要遵循。國際生態安全港區的建設是建立國家生態安全評估預警體系重要部分,通過建立港區的警情評估、發布與應對平台,構建國家生態安全綜合資料庫,通過對生態安全現狀及風險來源的識別、控制、處理、監測等技術手段,充分保障中國生態安全。

編制進程

2016年3月-2016年5月,鹽田國際生態安全港創建單位創建工作研討會,確定成立國家標準研製小組,主要收集了解中國國內有代表性海港的相關背景資料和相關檔案法規的內容要點。啟動國家標準項目申報工作,組織起草標準內容大綱。
2016年6月,申報單位通過國標委組織在北京召開的標準立項評審會,派員參加答辯,獲通過立項。
2016年7-8月,標準編制小組集中研討和標準研製,討論標準草案框架和內容,形成標準草案文本初稿。
2016年9月10,鹽田國際生態安全港創建單位與國家標準起草小組成員分別赴上海(洋山港、機場空港)、山東(青島、黃島)、遼寧(大連、丹東)、福建(泉州、福州)、廈門(空港)、廣西(北海、防城港、憑祥)等地實地調研港口生態安全建設現狀和管理情況。重點了解“一帶一路”和“海上絲綢之路”沿線港口生態安全建設與管理情況,並現場交流了需要確認的相關數據。
2016年11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20161938-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6年11月-2017年2月,據調研情況,標準編制小組內部研討,對草案進行再次進行修改完善。邀請總局國標委專家和國際生態安全港建設方,舉行一次專家研討會。標準起草小組形成《徵求意見稿》(初稿)。
2017年3月-5月,標準編制小組起草單位內部函詢和徵求意見,對徵求意見初稿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8年2月6日,國家標準《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9月1日,國家標準《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該標準參考了大量有關生物安全、公共衛生安全、食品有毒有害物質和核與輻照等安全、與港口建設環境安全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深圳市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鹽田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政府中山大學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趙振拴、黃河清、余道堅、汪瑩、鄭文麗、趙新柳、霍樹華、吳飛虎、彭少麟、黃曼雪、王峻、吳慶輝、陳希鵬、聶琳、翟森、陳枝楠、雲振宇。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2
4建設原則
3
5建設主體
3
6建設內容
3
7技術要求
4
8管理要求
7
參考文獻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規定了生態安全港建設的建設原則、建設主體、建設內容、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適用於中國生態安全港建設。

引用檔案

GB 3095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
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11602 貨櫃港口裝卸作業安全規程
GB 11806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輸規程
GB 17378.7 海洋監測規範—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
GB 17918 港口散糧裝卸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程
GB 18871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T 21659 植物檢疫措施準則—輻照處理
GB/T 23415 隔離檢疫圃分級
GB/T 24001-2016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14001:2015,IDT)
GB/T 24246 放射性物質與特殊核材料監測系統
GB/T 27402 實驗室質量控制規範—植物檢疫
GB/T 27618 植物有害生物調查監測指南
GB/T 28181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
GB/T 28838 木質包裝熱處理作業規範
GB/T 31752 溴甲烷檢疫熏蒸庫技術規範
GB 50072 冷庫設計規範
SN/T 1542 國境口岸核和輻射恐怖事件監測規程
SN/T 1759 出入境口岸衛生處理常用藥物使用準則
SN/T 1798 進口鐵礦石放射性測量方法
SN/T 2112.8 重大國際活動岀入境檢驗檢疫規程—第8部分:口岸核生化風險因素排查
SN/T 2523 進境魚類臨時隔離場建設規範
SN/T 2859 進境動物隔離檢疫場的使用和衛生規範
SN/T 3738 國境口岸可移動式傳染病隔離留驗設施建設技術要求
SN/T 4233 進境牛羊指定隔離場建設要求
JTS 155 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建設技術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生態安全港—建設通則》(GB/T 35947-2018)是鹽田國際生態安全示範港建設經驗的總結和提升,填補了中國國內在該領域標準化工作的空白,是深圳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的重要成果。
該標準針對中國國境和內陸地區有國際貿易往來港口可能存在外來生態安全風險的區域,港區的生態安全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保障體系,生態安全港建設無標準可循的現實情況,提出整合現有港區動植物檢疫、衛生檢疫、食品和商品檢驗等涉及外來生態安全風險來源管控以及生態環保港口建設現行做法,構建新型國際生態安全港建設標準體系,既保障外來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質跨國界、跨地區傳播和擴散,防止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又能促進國際貿易便利化,維護人民健康和企業生產、生態環境安全,實現生態安全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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