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學派(ecological school),用生態學方法、觀點研究教育問題的教育社會學學派。從其研究問題的層次看,可分為注重微觀分析的生態心理學派與注重巨觀分析的文化生態學派。前者的主要代表是巴克、瓦爾特和岡普。研究始於20世紀40年代。強調個體行為與其環境條件(人際的、社會的、自然的)不可分割。到 60 年代,分為兩類:以行為主體為重點,研究日常生活在不同情境中的兒童的個體行為特徵;以生態環境為重點,通過對不同地域、國家或機構(如教堂、學校、醫院等)中的兒童行為特點的比較研究,揭示生態環境對兒童行為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