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準確描述市場經濟背景下人的生存方式,需要正確界定生存方式的概念,那么,什麼是人的生存方式,它有哪些要素構成,以及它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呢?
存在與生存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存在方式,人也有自己的存在方式。一般說來,事物的存在方式包括兩種含義。
第一,從
存在論的角度來講,存在方式指事物本質的現實化、具體化,也就是說存在方式是對事物本質的表現、展示和外顯。在這種意義上,存在方式屬於“本質和現象”範疇中的現象序列,揭示的是事物的外部結構。
第二,從生存論的角度來說,存在方式指的是事物生成活動、生成過程和生成狀態的總和。也就是說存在方式揭示的是事物的存在活動本身,屬於“物質和運動”範疇中運動的序列。它旨在描述事物運動屬性的具體狀態和特徵,揭示物質運動的特殊性。因此完整看,存在方式描述的是事物生成和存在的完整狀態,揭示事物本身是一種生成過程和存在過程的統一。
完整理解生存方式的含義對我們具有重要的意義,可以使我們避免下述兩種片面性:一是,僅僅把存在方式理解為事物的表象而忽視其動態性,二是僅僅把生存方式理解為事物的生成活動和過程,忽視其靜態性。
那么,什麼是人的生存方式呢?一般而言,人作為一種特殊的存在,除具有事物存在方式的普遍性質外還有特殊性。就其特殊性而言,體現於兩個方面:一是人是有生命的存在物,不同於一般無機存在物;二是人具有自我意識,不同於一般的生命存在。因此,人的生存方式概念具有特殊的規定。
就字面意思來說,生存方式指生命的存在方式,也就是生命生存樣式和活動,在邏輯上,生存方式屬於存在方式的特殊狀態。因此問題的核心是,人的生存方式的含義是什麼。
顯然,因此,自我意識是人的實踐本性的最基本的方面,在動物界,它們自身與自然是同一的,因此只能適應環境。而在人類,早在人類形成的最初階段,人類的祖先不僅認識到用石頭可以打到動物做食物,而且還知道了在砸開硬果時,石塊大些、果殼硬些,用力就大些。也就是說人不僅知道自然界事物的性質,也知道自己的能力可以改變環境。因此人類不僅可以適應環境,更可以改造環境,這樣就把自身與自然界區分開來了。而這就是人所特有的自我意識。
那么自我意識對人來說意味著什麼呢?在馬克思看來,它意味著“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識的對象”,即人的生命活動的性質就在於活動的“自由自覺”。 而正是這一人的活動的特性,決定了人的生存方式的獨特性。具體說來,人的生存方式具有三個明顯的特性:對象性、主體性、意向性。
所謂對象性,是說人的生命活動本身是一種對象性的活動,生命活動過程實際上就是人的本質的對象化過程。正如馬克思所說:“人不僅像在意識中那樣理智地復現自己,而且能動地、現實地復現自己,從而在他所創造的世界中直觀自身。” 可見,人的生存方式的對象性根源於人的自我意識。
所謂主體性,是說人的活動是能動的,主體是人自身,人的生命活動本身成為人的意識的對象。實際上,主體性是人具有自我意識的邏輯上的前提,因為自我意識的形成就是以自我為前提的,對象的存在是以自我的存在為衡量標準的,沒有自我亦就沒有對象可言。因此理所當然,人的主體性也是根源於人的自我意識。
至於人的生存方式的意向性,主要指人的生存活動中的自成目的性,即人們的生存活動是自覺、是有目的的,而有目的的生活是有意義的生活。因為,生活的目的性表現為對生活的無限可能性的發現、開掘和實現,因而表現為生活的創造性。 因此,人的生存方式的意向性本質上指的是人的生存活動的意義性,也就是,人是追求意義的,他除了是一種自然性存在和社會性存在,同時還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而歸根究底,他的這種意向性無疑是建立在主體性和對象性基礎上的,質言之,是人的自我意識的一種延伸。
基於此,關於人的生存方式的含義,我們可以進行如下分析:就存在論的角度來看,人的生存方式本質上是人的本質力量的確證和外化,也就是人的本質的現實化和對象化,體現為生存方式的對象性特徵;就生成論的角度來看,人的生存方式實際上就是人的實踐活動本身,它主要包括三種類型,即面向自然界的實踐,面向社會界的實踐以及面向人的精神世界的實踐,主要體現出人的生存方式的對象性與主體性的統一以及在此基礎上的意向性的生成。而上述兩種角度的統一即是人的生存方式的完整含義。準確理解這一點是我們進行深入分析人的生存方式具體構成的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那么,人的生存方式又是有哪些要素構成的呢?
要素與內容
理解人的生存方式的構成,需要一個分析的邏輯起點,我認為,那就是人“活著了”。人“活著”是一個原初的事實,不存在人為什麼活著的問題,在此基礎上,人要解決“怎樣活著”和“為了什麼活著”,這樣在人的生存活動中,存在著這樣的邏輯序列:活著了-怎樣活著-為了什麼活著,前者是人生存的基本事實,中者是人的生存實踐活動本身,後者是人生存價值的原由。所以,在這種意義上,人的生存方式可劃分為三個相互關聯的要素:生存事實,生存實踐,生存價值。其中,核心要素是生存實踐,本質要素是生存價值,後者決定人的生存方式的特殊性。
關於生存事實,本質上指人“活著”的狀態,這是人的現實問題的最基本的前提,如果人不是“活著”的,人的一切問題也就失去意義,生命本身也就沒有任何價值。因此,人的生存事實是人存在的原初性規定,是人的生存內容的其它方面得以成立的前提。它雖然在現實上無什麼具體內容但具有邏輯上的意義,是一種人的生存方式得以存在的邏輯基礎。
關於生存實踐,即是人的生存活動本身。人作為在世之在的存在物,他的生存活動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其一,生存的對象性條件,也就是人在什麼既定條件下生存,即人的生存背景;其二,生存的手段性內容,也就是人憑藉什麼生存,即生存途徑;其三,生存的主體特徵,也就是什麼樣的人在生存,即生存角色。這樣,生存背景、生存途徑和生存角色,就構成了人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基本方面。那么,這是否就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呢?顯然不是,背景、手段、角色是任何生命存在物存在活動都具有的特徵,這還屬於人的生存方式的一般性,那么,反映人的生存方式的特殊性的因素是什麼呢?那就是人所特有的生存價值。
關於生存價值,也就是人應該怎樣活著,是關於人生存的意義問題。由於人的生存活動除了具有對象性和主體性特徵之外,還具有意向性,即人的生存的自成目的性,所以人除了活著還更主要的是追求生存的意義。什麼是人生存的意義呢?主要包括兩個內容:第一,人為了什麼活著,即生存的目標性;第二,怎樣活著才有意義,即生存的自足性。只有生存的目標及其自足兩者統一了,人們才會感到生存有意義。因此,依據生存目標的不同以及滿足生存目標的不同標準,可以劃分出不同人們的不同生存價值取向。
綜合上述分析,關於人的生存方式的構成及其含義,我的觀點是:
其一,生存方式主要有三大要素構成,即生存事實、生存實踐、生存價值。其中,生存事實只是邏輯因素,不具有現實內容,而生存實踐和生存價值才是人的生存方式的主體因素。而在生存方式的主體因素中,生存實踐是人的生存方式的核心,生存價值是人的生存方式的特殊性規定,它決定了人的生存方式與其他一切生命存在的不同本質,因此,生存價值是人的生存方式的本質性因素。
其二,人的生存方式的核心因素和本質性因素,兩者共同構成了人的生存方式的現實形態,即生活方式和生活意義。其中,生存實踐所包含的生存背景、生存途徑、生存角色是人的生活方式的具體內容,生活的目標、生活目標的自足構成人的生活意義主要內容。
其三,人的生活方式的現實表現,依據其活動性質的不同可分為下述內容:工作方式、婚姻方式、交往方式、閒暇方式。其中,工作方式又包括:社會生產、個人就業;婚姻方式又包括:結婚離婚、家庭生活;交往方式包括:經濟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閒暇方式又包括:閒暇物質消費、閒暇精神消費、閒暇時間消費。
其四,相應,人的生存價值的現實表現,依據其層次的不同也可分為下面兩個內容:生活目標的追求、生活目標的自足。其中,前者在現實中具有四個層次:生存與溫飽、舒適與安逸、功名與利祿、理想與追求;相應,後者自足標準分別為:不飢、不貧、寬裕;快樂、平安、諧和;財富、名譽、權勢;成就、奉獻、境界。
總之,生存事實、生存實踐和生存價值構成人的生存方式的基本要素,其中生存實踐是人的生存方式的核心內容,生存價值是人的生存方式的本質規定,兩者在現實生存活動中體現為下述具體形態:生活方式和生活意義。依據對人的生活現實的不同描述,生活方式和生活意義又可劃分為不同的層面。上述各方面的內在關係如下圖示:
人的 生存事實 邏輯因素
生存 生存實踐 核心因素 生存背景生存途徑生存角色 生活方式 工作方式婚姻方式交往方式閒暇方式 社會生產、個人就業結婚離婚、家庭生活經濟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物質消費、精神消費、閒暇時間消費
方式 生存價值 本質因素 目的性自足性 生活意義 生活目標的追求生活目標的自足 生存與溫飽;舒適與安逸功名與利祿;理想與追求不飢、不貧、寬裕;快樂、平安、諧和財富、名譽、權勢;成就、奉獻、境界
3、人的生存方式、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人的生存方式、生產方式以及生活方式三者既具有聯繫又有根本區別。聯繫的一面是指,三者都是對人的存在方式的描述,區別在於,三者描述存在的層面是不一樣的。人的生存方式旨在揭示人作為一種存在其存在的特殊狀態,生活方式則是描述人的現實存在的具體形態,而生產方式則只是人的生存實踐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實踐活動,是人的生存實踐內容之一。
首先,人的生存方式對人的特殊存在方式的揭示。相對於一般存在物,人是一種很特殊的存在,主要體現為人不僅是有生命的,而且具有自我意識,因此,人的生存活動也相應不僅僅具有對象性和主體性緯度,更重要的是還具有意向性緯度,即人的生存還具有意義性。這樣,相對於一般存在,人是有生命的存在,而相對於有生命的存在,人又是不斷追求生活意義的存在,也就是說,生存是否具有意義成為人的生存區別於一般生命生存的根本特徵。正是在此意義上,我認為,人的生存方式的特殊性主要取決於生存價值這一因素。也因此,正是因為人的生存具有生存價值這一本質性因素,所以人的生存方式才會真正成為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
其次,生活方式對人的生存活動的現實形態的描述。如果說,人的生存方式揭示了人存在的特殊性,那么生活方式概念則是對上述人的存在之特殊性的進一步現實化和具體化。通常講,生活方式指的是人們如何生活,而對於人們生活活動和狀態來講,只要它是現實的,就具有三個方面的規定性:主體、對象和手段,而這正是人的生存方式中生存實踐要素的應有內容,即生存背景、生存途徑、生存角色。因此,生活方式的內容實際上就是人的生存實踐的現實體現。根據人的生存角色層次性,結合人的生存背景和生存途徑的差別,現實中人的生活方式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工作方式,內含社會生產活動和個人就業活動;婚姻生活方式,內含婚姻方式和家庭生活;交往方式,內含經濟、政治、文化三方面的交往內容;閒暇生活方式,內含閒暇時的物質消費、精神消費和實踐消費三個方面。所以,生活方式本質上是對人的生存狀態的具體描述,揭示的是人的生存的現實狀態和表象。
最後,生產方式是人生存實踐首要的和基本的實踐活動。人作為一種自然存在物,他是自然中的一員,但由於具有自我意識,人和自然又不是簡單的同一關係,而人之所以克服人與自然的對立,就在於人的生產實踐活動,通過自己的勞動實踐,人改造著大自然,確證了自己的本質。因此,馬克思認為,個人是什麼樣的“這同他們的生產是一致的——既和他們生產什麼一致,又和他們怎樣生產一致。因而,個人是什麼樣,這取決於他們進行生產的物質條件。” 所以,從本質上講,生產方式是人的生存方式的基本方面,決定著人們生活方式水平和時代特徵。
總之,人的生存方式、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三個概念的聯繫與區別,實際上是對人在世界中存在狀態的不同層面的反映,揭示它們三者之間的異同對我們準確分析和描述當下人的生存狀態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