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法學論綱

生命法學論綱

生命法學是前景廣闊的新興法學前沿學科。生命法是指調整以生命科技活動與倫理矛盾為中心,涉及人的生命創設、修繕、改造等社會關係的法律群。其調整的對象雖主要是人與人的社會關係,但還延伸至人與動物的關係、人類與地球生物圈的關係,即人與自然的關係。本書從法理的角度闡述當代生命法的特點、定義、功能、法域定位、調整對象、調整方法和立法原則等,探討生命法與倫理的關係、生命法與憲法及其他部門法的關係。在此基礎上,著重討論人工生殖、安樂死、器官移植、基因工程、複製人類胚胎、嚴重傳染病應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和變性技術等方面具體的生命法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創見和立法建議,對該學科的研究具有指引意義。

基本介紹

  • 書名:生命法學論綱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62570
  • 作者:談大正 何勤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76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生命法學論綱》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談大正
1939年11月生於江蘇鎮江市,回族。教授,華東政法大學性法學研究中心第一屆主任、上海市法學會“生命法與公共衛生法研究會”第一屆副會長(現為該研究會顧問),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北京大學醫學部性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上海政法學院客座教授。
主要著作有《生命法學導論》、《性文化與法》、《漢語的文化特徵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人的自戀與自大》、《中國歷史上的貪官》、《中外法制電影賞析》等。為《中國性學百科全書》撰寫“性法學”和“性美學”詞條。在全國報紙雜誌發表文章150餘篇。散文《從“小氣候”到“大氣候”》獲第一屆“和諧杯”全國散文大賽一等獎。

圖書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當代生命科學的輝煌成就
第二節生命科學對倫理和法律的嚴峻挑戰
第三節幾個相關概念的簡釋
第二章生命法的定義、調整對象及法域定位
第一節生命法的定義
第二節生命法的調整對象
第三節生命法的法域定位和立法原則
第三章生命法的歷史發展與當代生命法的特點
第一節我國生命法的歷史發展
第二節外國生命法的歷史發展
第三節當代生命法學的特點
第四章生命法律關係概念和生命法與憲法及其他部門法的關係
第一節生命法律關係概念
第二節生命法與憲法及其他部門法的關係
第五章生命法的基本功能
第一節生命法的規範功能
第二節生命法的社會功能
第六章生命法與倫理道德
第一節法律與倫理、道德的一般關係
第二節生命法與倫理道德的關係
第三節基因研究及其技術套用的倫理法律問題
第七章人工生殖遇到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人工生殖中七個倫理問題的法律思考
第二節我國現有人工生殖立法簡介
第八章關於安樂死、生命權的探討
第一節安樂死的含義和施行方法
第二節安樂死的由來和爭議
第三節安樂死問題爭論的法理焦點
第四節安樂死立法在曲折中開闢自己的道路
第九章關於腦死亡和器官移植的法律思考
第一節腦死亡標準與法律
第二節器官移植與法律
第三節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幾點解讀
第四節《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需修改、補充之處
第五節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訂稿)》修訂處及其說明
第十章基因技術安全和國內外基因立法的實踐
第一節基因技術立法的重要性和國外立法的實踐
第二節我國的基因技術法制建設
第三節《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解讀
第四節轉基因水稻安全風險與法律對策
第十一章關於基因立法和基因專利的幾個法律問題
第一節關於基因隱私權
第二節人類遺傳資源保護與基因濫用的法律防範
第三節關於人類基因的專利保護問題
第十二章“複製人”及胚胎幹細胞研究的倫理和法律爭議
第一節世界各國政府對複製人的態度
第二節擋不住的誘惑——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
第三節關於生殖性複製人的爭議
第四節關於複製人的哲學思考和立法策略
第五節科學家尋找獲得幹細胞的新出路
第十三章SARS阻擊戰:呼喚公共衛生安全體系和相關法律的完善
第一節概說
第二節SARS國內外流行情況回顧
第三節SARS危機應對給國人的啟示
第四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內容述評
第五節修訂後的《傳染病防治法》解讀
第十四章同性戀、性轉換與法律
第一節同性戀的歷史與倫理法律的嬗變
第二節現當代法律對同性戀的寬容趨勢及其法理依據
第三節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浪潮及其啟示
第四節性轉換(變性手術)呼喚法規和標準
第十五章全球化浪潮中生命法的品格:張揚人文精神和始終關注現實
第一節全球化浪潮中生命法參與應對“失范”危機
第二節生命法人文精神的豐富內涵
第三節生命法必須密切關注現實
附錄
關於人類基因組與人權問題的世界宣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
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
變性手術技術管理規範(試行)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食品安全法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序言

十年磨一劍
——《生命法學論綱》序
談大正教授的《生命法學論綱》一書,在我們這套《比較法文叢》里是一本頗具特色的著作。
首先,本書具有時代性和法學前沿性。
自從1953年美國生物學家沃森和英國物理學家克里克合作提出了生物遺傳物質DNA分子的雙螺旋結構和半保留複製機理以來,人類的生命科學就以突飛猛進的方式發展。到20世紀70年代,“基因工程”應運而生,從而使人類取得了通過重組DNA技術主動改善生物的遺傳特性的能力,接著1978年,世界上第一個試管嬰兒在英國誕生,1997年克隆羊多利問世,2000年,人類基因組測序工作框架草圖(覆蓋率為90%)完成,1999~2001年,科學家先後成功地從成年人體內分離出幹細胞並找到了培養方法,人體臟器再生已不是夢。
但是,高科技成果從來就是一把“雙刃劍”。沒有倫理和法律的調整與規範,基因工程、克隆技術等生命科技的成果也許是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個明顯的信號是,生命科技頻繁地與人權(人類倫理的一部分)發生衝突。倫理有其傳統的強大力量,但若沒有具有剛性約束力和普遍有效性的法律的配合,也勢孤力單。自然科學界也普遍呼籲法律等人文社會科學家介入,以保證高新生命科技為人類趨利避害。事實上倫理與科技的矛盾常需要法律來協調和化解。
這時,生命法學應運而生,並立刻彰顯了它的時代性和法學前沿性。中國生命法學濫觴於20世紀70年代的上海,談大正教授以他的學術敏感,開始關注此領域,並成為上海最早致力於生命法研究並取得成績的學者之一。2005年元月,他出版了國內最早的一部生命法學系統論著《生命法學導論》(上海人民出版社)。該書2010年獲上海市法學會第二屆法學優秀成果獎專著類二等獎。由於是新學科,基礎薄弱,談大正教授的研究帶有“篳路藍縷”的開拓性質。難能可貴的是他並未淺嘗輒止,而是以“十年磨一劍”的精神,不斷學習補充、修正完善,於是便有了今天這本《生命法學論綱》面世。
其次,從比較法的角度說,生命法學脫胎於衛生法學,又超越了衛生法學。
生命法原是衛生法中的特殊部分或前沿部分,由於其內涵日漸豐厚,為傳統衛生法框架難於容納,於是它就獨立出來,成為一個新的法律領域。生命法調整的對象雖然主要是人與人的社會關係,但並不止於此,它還延伸至人與動物的關係、人類與地球生物圈的關係,即人與自然的關係。生命法由於涉及少數人的生命現象(如同性戀及其婚姻合法化),涉及動物福利和生態保護,它也很難歸入科技法學的範疇。
從上述意義來說,生命法學是一種學科創新。學科創新需要勇氣和學養,不言而喻,研究它有一定難度。綜觀本書,作者首先是汲取了衛生法學和科技法學的營養,借鑑了兩門學科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礎上又大膽突破。本書中對生命法的定義、調整對象、法域定位、價值取向和立法原則的研討就體現了上述精神,彰顯了本書“論綱”的追求,這對後來的研究者有一定指引意義。作者對我說:“這只是一個可資參考的理論框架,是一個開放系統,未必都是定論。”我認為這種態度是客觀的、可取的。
最後,從大文化的視角研究法學,體現了法學的人文情懷。
本書最後一章即第十五章是“全球化浪潮中生命法的品格:弘揚人文精神和始終關注現實”,這一設定頗具新意。這是從大文化的視角談生命法,體現了法學的人文情懷。我們法律追求的是什麼?是“公平”、“正義”,是社會狀態的理想化,是人類未來的越來越美好。這就是一種人文情懷。談大正教授就生命法的人文精神闡述了以下六點:
第一,現代人權是20世紀下半葉以來人類社會日益重視的問題,形成了洶湧澎湃的世界性人權浪潮。在生命法中個人人格權(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普遍的、高度的尊重。例如,著名的“知情同意”和“隱私保密”原則在各國相關法規中都有明確條款規定,受損害還有法律救濟。
第二,整個生命法從總體上說,都是為了維護全人類的長遠利益,著眼於未來。為什麼前幾年聯合國大會要討論禁止複製人的問題,建議各國對此有相應的立法,這都是擔心生殖性複製人的負面效應,會破壞現有人類社會的穩定。
第三,除了關心多數人,也關心少數人的權利和福祉,這在生命法是很鮮明的人文特點。法律是與所有人有關的。試管嬰兒、變性手術、同性戀婚姻等都是少數人的權利和福祉,它們常常受到世俗觀念的歧視,但生命法認為這些不妨礙他人自由和社會利益,應該加以保護和規範。
第四,敬畏生命,保護生物圈,保護環境,保護動物福利,與所有生命和諧相處。這些超越了傳統人文主義的內容,是人文精神在20世紀下半葉以來的重大發展。
第五,在人權保護和科學研究的基本自由之間尋找結合點和平衡區,這是當代生命法人文精神的又一重要發展。這就是在人權與科技之間的一種妥協。妥協平衡、兼顧各方需要,為人類趨利避害,達到社會和諧,這是生命法實現人文精神的重要途徑。
第六,重視預防和法律預設,減少事後治理。這是環境污染治理“前車之鑑”留給我們的重要教訓。生命法要求在防止製造人獸嵌合體、防止生殖性的複製人等方面有法律預設,這都是關心人類未來的人文精神的遠見卓識。
此外,該章中還提到防止忽視精神原則的“科學主義”傾向和“認為人類倫理是千古不變的”保守傾向,提出生命法必須緊密跟蹤高新生命科技的發展,關注社會熱點問題,及時作出反應,這些都是切中時弊的和有價值的思想,值得肯定。
當然,生命法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它的發展,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因此我熱切希望作者把這本著作作為新的起點,繼續努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爭取今後做出新的貢獻。
是為序。

於華東政法大學
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院
2014年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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