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研究、指導、推進全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參與制定全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人事、勞資、保險制度的改革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谷縣文廣局
- 下設股室:3個
- 隸屬:甘谷縣人民政府
- 主要職能:文化廣播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指導全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管理體制的改革。
(三)協調規劃文化、文物、旅遊設施建設布局,制定文化設施建設標準和範圍,擬定現有文化、文物、旅遊事業設施更新和使用措施。
(四)研究、指導、推進全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參與制定全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人事、勞資、保險制度的改革方案;擬定並落實全縣文化文物旅遊產業發展中的有關經濟政策,指導文化、文物、旅遊單位的多種經營開發和多種經營,參與安排文化文物旅遊事業財政預算,會同有關部申報申查,審批文化旅遊開發建設項目,管理、檢查全縣文化游建設發展資金的使用。
(五)管理全縣社會文化、文物、旅遊事業;擬定全縣社會文化、大物、旅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類社會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六)協調組織全縣重大藝術活動;組織實施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制訂全縣文藝方面的比賽,評獎等活動的管理辦法及實施方案。
(七)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文物市場、出版物市場和音像製品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文化市場、文物市場、音像製品市場和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查處非法出版活動以及違反規定的行為,協調組織出版物市場、音像製品市場 "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要案的查處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市場、文物市場、出版物及音像製品市場的稽查工作。
(八)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紐織推動全縣圖書館事業的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進程。
(九)加強文物保護,制定文物保護工作的發展規劃,作好散域內文物保護、研究、開發、利用工作。
(十)充分發揮歷史文化名城優勢,加大對歷史文化資源的研究,開發利用力度;開展各種對外文化交流和學術研討活動。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旅遊資源的開發建設,紐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研究並擬定全縣旅遊發展的戰略措施,培育和開拓國際、國內旅遊客源市場。
(十二)加強全縣經營旅遊業務的事業單位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生產銷售,加強旅遊景點秩序,社會治安、旅遊安全、旅遊娛樂、監督檢查旅遊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十三)管理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歸口管理全縣文化旅遊社團的資格審查。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化、文物、旅遊局內設3個股室。
(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協調,督促和檢查,制定局機關年度調查,研究計畫組織開展綜合性的調研工作;研究擬定全縣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局重要報告、檔案;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局系統及機關的精坤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和幫扶工作等;研究擬定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資、職稱評定及各類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總支各項任務的完成。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娛樂市場、音像市場、出版物市場工作,研究草擬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等,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指導監督文化單位經營活動。
(二)文化文物股
負責擬定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農村文化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的民眾文化和少兒文化藝術活動;負責全縣文化館(站)群文幹部的業務培訓;組織全縣重大節慶文化活動、指導、檢查全縣公共圖書館業務;擬定和實施全縣文物的保護、維修、開發、利用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做好文物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指導博物館業務建設;開展歷史文化資源的研究和學術交流,協助有關部門打擊文物走私犯罪活動。
(三)旅遊股
負責擬定和實施全縣旅遊事業的發展規劃;紐織全縣旅遊宣傳、開拓國際、國內旅遊業務;會同有關部門申報旅遊開發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縣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歸口申報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批,組織指導旅遊星級飯店評定,管理好旅遊定點單位,監督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開展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