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甘肅省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2021年12月27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由甘肅省交通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 通過時間:2021年12月27日
內容解讀,社會意義,

內容解讀

《方案》堅持遠近結合、協同聯動、綜合施策,進一步擴大差異化收費範圍,加大通行費優惠幅度,以合力推廣套用ETC為抓手,實施靈活多樣的差異化收費政策,利用價格槓桿,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明確對通行臨合、雷西、景中高速以及連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門段,共744公里的貨車實施分路段+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對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汽車實施分車型+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優惠幅度在15%-57.5%之間,實施時間為2022年全年。
依據《方案》,途經G1816烏瑪高速公路臨夏至合作段(121.18公里)的貨車,收費優惠幅度由25%提高至30%,使用ETC貨車優惠40%;途經G22青蘭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97.612公里)的貨車,途經G1816烏瑪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119.721公里)的貨車,給予通行費30%優惠,使用ETC貨車優惠40%。G30連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門段(406公里),按里程“遞遠遞減”階梯差異化收費,對途經該路段、且在我省聯網收費公路收費站出入的貨車,連續行駛里程超過200公里的,通行費優惠30%、使用ETC優惠40%;超過300公里的,通行費優惠35%、使用ETC優惠45%;超過400公里的,通行費優惠40%、使用ETC優惠50%。對通行省內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車輛,給予通行費15%的優惠,新能源牌照貨車同時享受分路段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意即在實施按里程“遞遠遞減”階梯差異化收費路段,連續行駛超過400公里的貨車,在享受ETC優惠50%的基礎上,同時享受15%的優惠,優惠額度達到57.5%。

社會意義

實施差異化收費後,全年優惠通行費將達3.72億元,可大幅降低貨車運輸成本,吸引普通公路車輛改行高速公路,與差異化路段並行的普通公路交通壓力得到緩解,養護成本降低約8%,通行費總收入與實施差異化收費前基本持平,也有利於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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