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名稱:甘肅省車船稅實施辦法
- 通過時間:2011年12月19日(第97次)
- 公布時間:2011年12月30日
- 施行時間:2012年1月1日
- 辦法條數:9
- 同意通過者:甘肅省人民政府
通過信息,辦法全文,附屬檔案,
通過信息
第87號
《甘肅省車船稅實施辦法》已經2011年1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長 劉偉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車船稅。
第三條 車船稅適用稅額,按本辦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執行。
第四條 對公共運輸車船,農村居民擁有並在農村使用的機車、三輪汽車和用於農業的低速載貨汽車暫免徵車船稅。
本辦法所稱公共運輸車船,包括農村公共運輸車船和城市公共運輸車船。農村公共運輸車船是指在縣境內的鎮、鄉、村之間經相關部門核定價位具有公益性和保障性的載客運輸車船;城市公共運輸車船是指城市市區從事載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電車等。公共運輸車船不包括計程車船。
第五條 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未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的車船,可在當年6月向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新購置車輛應當在購買之日起30日內申報繳納稅款,稅款從車輛購置當月起計算,未在規定納稅期限內繳納稅款的,按日加收滯納金。
扣繳義務人代扣的車船稅,應在次月10日前向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和滯納金。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加強代收代繳稅款的管理。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當與扣繳義務人簽訂代收代繳責任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地方稅務機關應按實際代收稅款5%的標準支付代收代繳手續費。
第七條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時,應當配合稅務機關核查車輛完稅情況,並有義務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車輛納稅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
第八條 各級車船登記管理部門、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履行職責,並會同稅務機關建立、健全車船信息統計體系,實現數據共享。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5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的《甘肅省車船稅實施辦法》(甘政發〔2007〕82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即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與目前(2011年)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相比,新《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在擴大徵稅範圍、改革乘用車計稅依據、調整稅負結構、規範稅收優惠、強化徵收管理等方面對相關稅制要素作了較大調整。為了制訂符合我省實際的實施辦法。
附屬檔案
車船稅稅目稅額表
稅目 | 計稅 單位 | 年 基 準 稅 額 | 備註 | ||||
現年稅額 | 幅度稅額 | 擬調整 稅額 | 比原稅 額增加 | ||||
乘 用 ︹ 按 發 動 機 汽 缸 容 ︵ 排 氣 量 ︶ 分 檔 ︺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輛 | 240元 | 60元至360元 | 240元 | 0元 | 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 |
1.0升以上至1.6升(含) | 360元 | 300元至540元 | 420元 | 60元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 | 360元 | 360元至660元 | 480元 | 120元 | |||
2.0升以上至2.5升(含) | 360元 | 660元至1200元 | 720元 | 360元 | |||
2.5升以上至3.0升(含) | 360元 | 1200元至2400元 | 1800元 | 1440元 | |||
3.0升以上至4.0升(含) | 360元 | 2400元至3600元 | 3000元 | 2640元 | |||
4.0升以上 | 360元 | 3600元至5400元 | 4500元 | 4140元 | |||
商 用 車 | 客車 | 每輛 (中型) | 600元 | 480元至1440元 | 960元 | 360元 | 載客人數 20人以下 |
每輛 (大型) | 600元 | 480元至1440元 | 1020元 | 420元 | 載客人數 20人(含)以上, 包括電車 | ||
貨車 | 整備質 量每噸 | 96元 | 16元至120元 | 96元 | 0元 | 包括半掛牽引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等 | |
掛車 | 整備質 量每噸 | 96元 | 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 0元 | |||
其他 車輛 | 專用作業車 | 整備質 量每噸 | 96元 | 16元至120元 | 96元 | 0元 | 不包括 拖拉機 |
輪式專用機械車 | 96元 | 16元至120元 | 96元 | 0元 | |||
摩 托 車 | 每輛 | 72元 | 36元至180元 | 72元 | 0元 | ||
船舶 | 機動船 | 淨噸位 小於或等於200噸 | 3元 /噸 | 3元 /噸 | 0元 | 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 |
淨噸位 201噸 至2000噸 | 4元 /噸 | 4元 /噸 | 0元 | ||||
淨噸位 2001噸 至10000噸 | 5元 /噸 | 5元 /噸 | 0元 | ||||
淨噸位 10000 噸以上 | 6元 /噸 | 6元 /噸 | 0元 | ||||
遊艇 | 按遊艇 身長度每米 | 艇身長度不超過10米的,每米600元;艇身長度超過10米但不超過18米的,每米900元;艇身長度超過18米但不超過30米的,每米1300元;艇身長度超過30米的,每米2000元。輔助動力帆艇,每米600元。 | 新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