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甘肅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8年10月25日至29日在蘭州舉行。會議應到代表347人,實到代表332人,其中少數民族代表63人,婦女代表63人。大會主席團由霍維德等37人組成,霍維德、高健君、馬青年(回族)、王秉祥、黃羅斌、李培福等6人為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沈求我為大會秘書長,王秉祥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培福為提案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 地點:蘭州
會議採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形式,總結"大躍進"以來甘肅的各項工作。這次會議是在以高指標、瞎指揮、浮誇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誌的"左"傾錯誤嚴重泛濫的情況下召開的。會議決定1958年生產10萬噸鋼,30萬噸鐵,1959年生產50萬噸鋼,70萬噸鐵;糧食產量在1957年85億斤的基礎上增加115億斤,達到200億斤,1959年的總產量要在200億斤的基礎上再翻一番。還規定了一批如發明創造、技術革新、基建項目、工農業生產等方面的高指標。由於這些指標過份誇大了主觀能動性,嚴重違背了客觀經濟規律,不但根本達不到,而且給經濟建設造成了嚴重的惡果。
這次代表大會進行了換屆選舉,選出甘肅省第二屆人民委員會委員37名和省長、副省長,以及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平涼、天水、定西、張掖4個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選舉出甘肅省出席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名。
1959年12月17日至25日,甘肅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蘭州舉行。會議應到代表336人,實到代表245人。大會主席團由王秉祥等35人組成,王秉祥為常務主席,鄧寶珊、李培福、馬青年(回族)、馬鴻賓、黃正清(藏族)、黃羅斌、蒙定軍為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委員。沈求我為大會秘書長,李生華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培福為提案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處書記張鵬圖到會作《更高的舉起總路線的紅旗,力爭一九六○年更好更全面的大躍進》的報告,副省長馬青年作《把反右傾鬥爭進行到底,徹底肅清以霍維德為首的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的影響》的報告。會議錯誤地將副省長霍維德等人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會議補選王秉祥為副省長。
1961年12月,為更好的貫徹中央"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省人民委員會於26日至30日在蘭州舉行了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大會應到代表359人,實到代表263人。大會主席團由鄧寶珊等39人組成,鄧寶珊、王秉祥、黃正清(藏族)、黃羅斌、李培福、葛士英、王孝慈、韓練成、任謙、何成湘、蒙定軍等11人為常務主席。何成湘為大會秘書長。蒙定軍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培福為提案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大會聽取和討論了省長鄧寶珊作的《甘肅省人民委員會工作報告》和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周鳴作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在總結大躍進以來工作中的失誤時,鄧寶珊在《報告》中指出:"主要是在各項建設事業的安排上,沒有很好地按照農、輕、重的發展次序辦事,把工業戰線、基本建設戰線、文教戰線拉的過長,不分主次,齊頭並進,指標過高,任務過大,力量分散,指揮紊亂,......嚴重的平調,侵犯了人民公社的三級集體所有制和社員的個人所有制,......加上生產上的瞎指揮,挫傷了農民民眾的積極性",造成了人民生活一度極為貧困。會議增選任謙、何成湘、王孝慈、韓練成為副省長,選出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慶陽、平涼、武都、定西、臨洮、武威、張掖、酒泉等8個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會後,在全省進行了整風整社,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義,適當放寬農村經濟政策,解決了農民的自留地和牧民的自留畜問題。劃小了地、縣的組織規模,加強農業戰線的領導。壓縮城鎮人口,停建、緩建一大批在建項目。
全省上下認真貫徹了這次會議提出的"大辦農業、大辦糧食,力爭農業豐收"的中心任務。經過幾年的努力,農業生產有了較快的恢復,人民生活的貧困狀態有了緩解。
1963年4月22日至29日,甘肅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蘭州舉行。會議應到代表344人,實到代表251人。大會主席團由鄧寶珊等45人組成,孫劍峰為大會秘書長,王孝慈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培福為提案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省人委《關於甘肅省1963年國民經濟計畫草案的報告》。會議增選胡繼宗為副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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