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畜牧業協會

甘肅省畜牧業協會在自願的基礎上由從事畜牧業及相關產業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政單位及個人組成的全省性的行業內聯合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畜牧業協會
  • 外文名:GAN SU ANIMAL AGRICULTURE ASSOCIATION
  • 所在地區:甘肅省
  • 屬性:協會
協會簡介,主要機構及職責,協會章程,發起單位,

協會簡介

於2005年11月16日成立,現有會員2650名,理事單位有139個,常務理事單位有56個,會長、副會長單位有13個, 甘肅省畜牧業協會遵守國家制定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在行業中發揮協調、諮詢、服務的作用,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推動甘肅畜牧業健康發展。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機關農牧廳和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協調和推動畜牧業的改革、發展;根據畜牧業中牛、羊、豬、禽、兔、特種養殖、畜產品加工、畜牧業機械、生物技術、諮詢服務等行業發展需要,成立相應的分支機構;成熟一個發展一個;調查研究國內外、省內外畜牧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為政府制定行業政策、法規、規劃等提供諮詢和建議;參與指導畜牧產業內部結構調整、技術改造;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要求、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與會員之間的關係;制定實施畜牧行業行為規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營造行業內部競爭的良好環境,維護行業整體利益;指導生產,協調產、供、銷,開拓國內外、省內外市場,協助協調本行業進出口貿易的有關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反傾銷策略,保護行業利益。向會員推介優良種畜禽,優質飼料飼草、牧草種籽、機械設備、藥品藥械等;組織開展技術諮詢,快速、準確傳遞生產、加工、市場、科技等方面的情報、信息、經驗,組織開展國內、省內展覽會 、交易會、專題研討會、學術講座等活動;組織開展行業培訓,提高行業人員素質;組織推動企業和行業間的技術、經濟合作;發展與國內外、省內外相關行業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的友好往來,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辦政府及其它機構委辦的事項;組織開展行業公益事業及有益於協會的其它活動。

主要機構及職責

甘肅省畜牧業協會秘書處主要部門設定有:綜合部、市場合作部、信息部。
甘肅省畜牧業協會的分支機構置有:羊業分會、牛業分會、甘肅省奶業協會、豬業分會、蜂業分會、禽業分會、特種養殖業分會、兔業分會、草業分會。
各部門主要職責
綜合部:負責秘書處的日常行政、人事、財務、文秘、檔案、固定資產等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和對外關係協調工作;負責協會的組織建設、發展和管理會員;負責分會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會員和分會的獎懲工作;完成秘書處交辦的其它事宜。
市場合作部:擬定實施畜牧業行為規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營造行業內部競爭的良好環境,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協調產、供、銷,開拓國內外市場,協助協調本行業進出口貿易的有關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反傾銷策略,保護行業利益;負責發展與國內外同行業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的友好往來;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組織大型交易、博覽會、各種活動的策劃;組織行業內的人才培訓和智力開發;組織開展技術諮詢、技術推廣;完成秘書處交辦的其它事宜。
信息部:負責調查研究國內外畜牧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為政府制定行業政策、法規、規劃等提供諮詢和建議;組織畜牧業行業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交流、發布;負責協會的對外宣傳、負責會刊和甘肅省畜牧業信息網的管理工作;向會員推薦優質可靠的種畜禽、飼料飼草、牧草種子、機械設備、藥品藥械信息等;快速傳遞生產、加工、市場、科技等方面的情報、信息;完成秘書處交辦的其它事宜;
各分會主要職責:
羊業分會、牛業分會、甘肅省奶業協會、豬業分會、蜂業分會、禽業分會、特種養殖(鹿、犬、狐、貂、蠍等)分會、兔業分會、草業分會發揮各自產業的調整、發展、改造、規範、組織、協調、管理、服務、監督、自律、諮詢、指導等作用。

協會章程

甘肅省畜牧業協會章程
(本章程於2005年 11月16 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經2005年11 月25 日甘肅省民政廳核准實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甘肅省畜牧業協會(GAN SU ANIMAL AGRICULTURE ASSOCIATION(GSAAA))。
第三條 協會宗旨:遵守國家制定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在行業中發揮協調、諮詢、服務的作用,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推動甘肅畜牧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機關農牧廳和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蘭州市城關區中山路113號隴牧大廈12樓。
第二章 業 務 范 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協調和推動畜牧業的改革、發展;
(二)根據畜牧業中牛、羊、豬、禽、兔、特種養殖、畜產品加工、畜牧業機械、生物技術、諮詢服務等行業發展需要,成立相應的分支機構;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三)調查研究國內外、省內外畜牧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為政府制定行業政策、法規、規劃等提供諮詢和建議;
(四)參與指導畜牧產業內部結構調整、技術改造;
(五)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要求、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與會員之間的關係;
(六)制定實施畜牧行業行為規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營造行業內部競爭的良好環境,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七)指導生產,協調產、供、銷,開拓國內外、省內外市場,協助協調本行業進出口貿易的有關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反傾銷策略,保護行業利益。
(八)向會員推介優良種畜禽,優質飼料飼草、牧草種籽、機械設備、藥品藥械等;
(九)組織開展技術諮詢,快速、準確傳遞生產、加工、市場、科技等方面的情報、信息、經驗,組織開展國內、省內展覽會 、交易會、專題研討會、學術講座等活動;
(十)組織開展行業培訓,提高行業人員素質;
(十一)組織推動企業和行業間的技術、經濟合作;
(十二)發展與國內外、省內外相關行業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的友好往來,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三)承辦政府及其它機構委辦的事項;
(十四)組織開展行業公益事業及有益於協會的其它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每個團體會員單位固定代表1人,個人會員不限)、個人會員、境外名譽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具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必須是從事畜牧業及相關行業的生產、加工、經營或管理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四)境外人士入會需填寫入會申請表,經甘肅畜牧業協會批准後成為本會名譽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的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或授權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屆。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遇情況特殊,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在情況特殊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從事畜牧養殖的生產、加工、經營或管理人員;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如遇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
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企業贊助;
(四)政府資助;
(五)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利息;
(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5年11月1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發起單位

甘肅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
甘肅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直屬於甘肅省農牧廳,是專門從事全省畜牧業生產技術試驗、示範與推廣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能:(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上發展畜牧方針、政策,制定甘肅省畜牧行業技術標準及管理辦法;(二)、進行種畜管理、開展畜牧新技術、新成果、新畜種的引進、推廣及開發利用;(三)、收集交流省內外、國內外畜牧信息,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對市縣鄉畜牧技術推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是甘肅省畜牧業技術推廣的牽頭單位。
全站內設13科兩室,兩個實驗室和一個大型農牧業試驗基地,現有員工184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79名,擁有研究員4名,高級畜牧師20名,畜牧師30名,大專以上學歷者占60%,其中博士1人,碩士4人;技術實力在全省同行業中屈指可數。工作基礎堅實,設施、設備先進,擁有遺傳繁育室和羊毛分析室兩個實驗室,配套有先進的遺傳育種實驗設備和畜產品分析設備;信息系統健全,甘肅牧業信息網已經全面開通。
13個科室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全省畜禽品種改良、培育及種畜禽質量監測;指導地方優良畜禽品種的保護、選育、雜交利用;新技術、新成果、新畜種、新材料的引進及試驗示範等技術工作。
種畜禽管理科:主要從事種畜禽管理條例的宣傳;畜禽品種資源的調查與研究;對種畜禽制種、引種、供種進行監督和管理;即將建設的甘肅省種畜性能測定中心,將對我省種畜禽的生產性能、繁殖性能、精液品質、畜產品品質、健康狀況等提供檢測服務;新成立的甘肅省畜牧業協會將對我省畜牧業快速發展起到組織、協調、服務、維權、諮詢、指導等作用。
科技與信息諮詢科:主要從事畜牧工程設計、規劃與諮詢,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專業技術資料、科普讀物、情報信息資料、諮詢和服務;畜牧養殖設備、新產品、新器械的行銷與服務等。
牛產業科、羊產業科、豬產業科、家禽與特種養殖科:負責全省的畜禽品種改良與推廣工作,這是總站的工作重點之一,黃牛凍配改良以甘肅省家畜繁育中心為依託,年改良授配黃牛28萬頭;細毛羊改良以甘肅省皇城羊場為依託,年改良細毛羊110萬隻;肉羊雜交改良以景泰原種肉羊場為依託,輻射全省,年改良肉羊84萬隻;瘦肉豬改良以長白、杜洛克、大約克等瘦肉型豬為主,開展二、三元雜交,年改良授配母豬80萬頭;年推廣良種蛋雞3100萬隻,良種肉雞及肉雜雞1100萬隻。
自1984年建站以來,先後主持完成“千萬頭只塑膠暖棚養畜配套技術推廣”、“尿素糖漿飼料添塊的開發套用和推廣”、“百萬隻細毛羊雜交改良技術推廣”等40餘項科研、推廣項目,這些項目中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三等獎20餘項,獲其它大型畜牧科技推廣獎10餘項,完成並鑑定的成果10餘項。已形成省、地、縣、鄉協調統一、緊密結合的多層次工作系統,具有開展協會工作的豐富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具備了保證協會工作全面實施的基礎條件和技術力量。
甘肅省農牧業良種場(前身為甘肅省畜禽良種場)屬甘肅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農牧業試驗基地,始建於1975年,位於景泰縣,總占地面積3690畝,其中畜牧業占地面積100畝,農、林業占地面積2580畝。資產總額1063萬元,其中:固定資產781萬元,流動資產282 萬元,年收入960萬元。擁有四個大型養殖場,其中有飼養規模為1000隻的德克賽爾、無角陶賽特、小尾寒羊等原種肉羊場;和飼養規模為6600套的伊莎褐父母代種雞場;以及飼養規模為100頭的杜洛克、長白、大約克等原種豬場,和飼養規模將要達到100頭的荷斯坦黑白花奶牛場等4個畜禽良種繁育推廣基地,其中:國家農業部等投資353萬元建設的作為國家定點原種肉羊純種繁育基地和地方品種雜交改良基地的甘肅省畜禽良種場原種肉羊場,與1988年建成投產的甘肅省畜禽良種場父母代種雞場,已被甘肅省農牧廳命名為“甘肅省重點種畜禽場”,擁有1000畝金皇后、巨人、苜蓿王等優質牧草等3個農、林、草產業生產經營基地,共同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以原種肉羊為主、多業並舉、競相發展的生產經營優勢,是甘肅境內一家多品種、高質量、上規模的農牧業良種繁育推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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