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安排部署,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12月27日印發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確保全省人民度過平安、祥和、歡樂的節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12月27日
  • 發布單位:甘肅省政府辦公廳
  • 類型:地方法規
通知要求,通知要求,

通知要求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確保全省人民度過平安祥和歡樂的節日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安排部署,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12月27日印發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確保全省人民度過平安、祥和、歡樂的節日。

通知要求

一要妥善安排困難民眾生活。各級黨委、政府要統籌安排、整合資源,集中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送溫暖等活動,確保生活困難、迫切需要幫助的民眾與全省人民一道溫暖過冬、祥和過年。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要求,切實增強民眾觀念,主動深入到基層一線、老少邊窮地區和受災地區,深入到困難民眾中去,積極為民眾排憂解難,幫助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障力度,最佳化社會救助運行機制,確保困難民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人社、民政等部門要確保及時足額發放企業離退休人員和符合條件的城鄉老年居民養老金、失業保險金,以及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殘疾人家庭、城市“三無”對象的撫恤補助金,開展好對低保邊緣戶、因病致貧戶、流動困難民眾等的臨時救助工作。要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集中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執法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嚴厲打擊惡意拖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應得報酬。
二要切實做好春運各項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督導檢查和動態跟蹤,進一步完善春運工作協調機制,科學調度各類運力資源,強化鐵路、公路、民航、城市公共運輸等的協同銜接,保障“兩節”運力供給,確保民眾出行便利、安全。要進一步加強票源信息、運行時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務,針對學生、外來務工人員開展特色購票服務,避免造成大規模遊客滯留;嚴厲打擊倒賣車票、“甩客”、“倒客”、“宰客”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加強運輸安全監管,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查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無照運營等交通違法行為,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強交通疏導管控,針對可能出現的極端惡劣天氣和旅客滯留等突發情況,認真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工作,防止大規模交通擁堵和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三要豐富民眾物質文化生活。要保障節日市場供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市場監測和調控力度,加強產運銷銜接,精心組織貨源,切實做好糧、油、肉、蛋、禽、菜、奶等節日消費增量較大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和保障工作,執行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要強化對生產要素供需狀況的動態監測,切實保障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水、電、暖、煤、油、氣等的正常供應。科學合理調度供水,加大水源、出廠、管網水水質檢驗監測力度,切實保障節日期間工業及居民用水的正常供應;最佳化電力調度,加強電煤採購,保持合理庫存,確保發電供熱生產平穩運行;做好天然氣的產銷銜接調運,確保居民生活、公共設施等重要領域用氣需求。要統籌考慮不同層次消費需求,圍繞餐飲、電器、服裝、汽車、旅遊等消費熱點,積極組織各類促銷活動,制訂供應計畫,豐富商品種類,繁榮節日市場;要加強市場監測監管。物價、工商等部門要加強民生價格監測監管,穩定生活必需品價格,強化對糧、油、肉、蛋、禽、菜、奶等各類生活必需品市場及價格信息的動態監測、發布和預期引導,保持價格的基本穩定。加強交通運輸價格巡查檢查,穩定客運貨運價格。旅遊、商務、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對節日期間食品藥品安全、電子商務和網路購物、旅遊市場等方面的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制假售假和發布虛假信息、囤積居奇、操縱價格、欺行霸市等違法犯罪行為;要豐富節日文化生活。各級、各部門要以年節為主題,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民眾性、公益性文化娛樂活動,廣泛開展文化進萬家、文藝界“深入生活、紮根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加大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力度,組織開展民間文化藝術普及推廣活動,精心安排廣播影視節目和舞台藝術劇目,為基層一線民眾提供更多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化產品。加大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各種網路違法行為,淨化網路文化環境。引導民眾堅持正確導向和健康基調,自覺抵制低俗之風,營造良好節日文化氛圍。
四要切實加強公共安全監管。要全力確保生產安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上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嚴格安全生產黨委領導責任、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崗、監督到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集中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紮實開展煤礦等重點行業安全專項整治,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災事故;全面落實建築施工、消防、民爆器材、冶金、電力、旅遊等行業領域安全措施,重點強化對煙花爆竹產運儲銷和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加強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嚴格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和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防範措施;加大對交通運輸安全隱患的整治和排查力度,加強重點橋樑、隧道和路段的養護,強化道口安全管理,確保運輸設備以及消防、救生等設施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食品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落實好各項防控工作措施,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防範應對工作。各級氣象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趨勢,及時做好暴風雪、強降溫、冰凍天氣過程的監測、預報、預警工作;民政、氣象、交通、工信、農牧等部門要進一步做好防災救災的應急保障服務工作,密切關注災害天氣對民眾生產生活、能源供應、交通運輸、農業生產等的不利影響,落實防、搶、撤、救預案和群測群防各項措施;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維穩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敏感節點和重點環節的防範和管控,圍繞人民民眾最關心的企業改制、征地拆遷、教育醫療、勞動保障、涉法涉訴、環境保護、非法集資等重點難點問題,深入排查不和諧不穩定因素,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依法妥善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矛盾,防止發生大規模群體性事件。要強化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受理民眾報警、求助,堅決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嚴厲打擊“兩搶一盜”、電信詐欺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各種嚴重暴力犯罪。深化嚴打暴恐活動專項行動,強化重點地區、重點部位治安管控,嚴防暴力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嚴防各類反宣滲透和搗亂破壞活動,努力營造平安和諧社會環境;要強化應急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領導在崗帶班和信息報送制度,值班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決不允許出現斷崗、漏崗、脫崗等現象,加強協作配合和聯繫溝通,確保指揮聯絡暢通,反應迅速,處置得當。健全應急協調機制,暢通信息報送渠道,遇有突發事件或重要緊急情況要立即請示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妥善應對和處置。負有安全監管職責和承擔應急指揮職能的部門要認真組織和安排好本系統、本單位值班工作;公安、消防、醫院、氣象、銀行、供水、供暖、供電、供氣等直接服務民眾的視窗單位,要提前安排好節日值班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加強值班力量,實行全天候備勤,確保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五要持續深入反對“四風”問題。要務實節儉文明過節。各級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雙十條”規定和反對“四風”的要求,堅持勤儉過節、文明過節,嚴格財經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得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務實節儉組織好正常的黨團、工會活動,開展好年終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老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烈軍屬及企業困難職工等活動,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強輿論引導,暢通監督渠道,積極營造節儉文明過節氛圍。
嚴禁“節日腐敗”行為。各級領導幹部要持續深入反對“四風”,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借培訓中心奢侈浪費,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等非公務活動,嚴禁利用婚喪喜慶斂財,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節日期間公車私用,嚴禁將相關費用轉嫁給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各級督查部門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懲戒問責力度,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違規違紀行為嚴查快處,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問題典型、突出的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各地、各部門在認真研究部署節日期間有關工作的同時,還要統籌做好歲末年初各項工作,確保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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