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甘肅省陝西
商會成立以來,在甘、陝兩省領導的關心支持下,遵循“誠信興商、和諧興邦”的宗旨,堅持“自律互助、依法維權、團結共贏”的原則,全力為會員和會員單位服務,架設甘陝兩省經濟文化技術合作的橋樑,努力使商會成為秦商之家,為推進甘陝兩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積極貢獻力量。
積極參加經濟貿易洽談會,交流信息,加強合作。每年在西安舉辦的“中國東西部合作與投資貿易洽談會”,給商會提供了“宣傳自己、廣交朋友、交流信息、增進友誼”的平台。商會已連續三年組團參加了“西洽會”及“首屆全球秦商大會”,每年還組團赴新疆喀什,參加“中亞南亞商品交易會”。商會利用參加各種經貿洽談會的機會,加強與全國乃至世界各地秦商的聯繫,互相交流信息,尋找合作商機。
加強與市縣的聯繫,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近年來,商會堅持走出去,加強與市縣的聯繫,先後多次到白銀、天水、武都、西寧等市及靖遠、清水、秦州等縣區考察學習,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招商項目介紹,參觀開發區建設情況,使會員開闊了視野,受到了啟發,增強了發展的信心。
加強理論探討,提升企業社會形象。近年來,我會協助常務副會長單位蘭州安旗食品有限公司與中國企業家協會雜誌社、甘肅省工商聯、甘肅省民營經濟研究會先後在蘭州舉辦了“中國企業家全國理事會蘭州論壇”、“民營經濟發展論壇”。與會專家學者和企業界人士圍繞甘肅民營經濟現狀及發展診斷把脈,建言獻策,共商甘肅民營企業發展大計。2010年中秋前夕,我會召開了“商會發展論談暨中秋聯誼會”,邀請蘭州大學等院校的校長及專家、學者就商會如何為民營企業服務,如何為當地經濟建設貢獻力量提建議,出點子。
加強會員企業間的互動,互相支持,互相幫助。會員企業利用商會這個平台,共享信息資源,廣泛結交朋友。企業之間經常開展走訪、座談活動,交流信息,學習經驗。有了困難和問題,互相幫助,互相照顧,互相支持。有的企業資金困難,會員企業就想辦法給予融資;有了建設項目,首先在商會內尋找合作夥伴。
以鄉情為紐帶,充分發揮人脈資源優勢。在甘黨政軍部門中陝西人比較多,這是商會的重要人脈資源。商會以秦文化為基礎,以鄉情為紐帶,每年都要在重要節假日,開展聯誼、慰問活動,加強秦人秦商的友誼和團結,增強商會的凝聚力。商會還在每一位會員生日時,傳送簡訊、賀卡祝福,每逢五逢十的誕辰,送去蛋糕祝福。
熱心公益事業,大力開展扶困救助活動。“多為社會公益事業做貢獻”,這是每一位會員和會員企業的心聲。每逢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建軍節、教師節、重陽節,會員企業都要為軍人、教師、孤寡老人、殘疾人提供免費服務,捐款捐物。汶川地震、玉樹地震、舟曲土石流災情發生後,商會組織會員在第一時間為災區捐款捐物。有的會員單位還在蘭州為災區幹警購房、為獲得廣州亞殘運會我省冠軍運動員購房給予優惠。2010年常務副會長單位蘭州新通力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和蘭州晨報共同開展了“陽光童年·一本字典”的大型公益活動,為邊遠地區的小學生奉獻愛心。
開展文化宣傳活動,擴大商會的影響。在甘肅的陝西籍書畫家比較多,這是商會多年來開展文化宣傳活動的重要資源。2009年,商會舉辦了“喜迎祖國60華誕·陝西籍十人書畫聯展”。2010年“八一”前夕,商會和蘭州軍區將軍書畫院聯合舉辦了“漢武御杯——軍地名家書畫筆會”,十多位將軍和地方的書畫家們一起揮毫潑墨,寄情翰墨丹青。《秦商》雜誌是商會加強與會員和各方面聯繫的重要手段,也是宣傳商會的重要載體。雜誌自2008年6月份創刊以來,已出了6期,其內容主要反映商會及會員企業的重要活動,同時把秦文化作為重要方面,使廣大會員通過閱讀《秦商》雜誌,進一步了解秦文化的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從而增進知識、陶冶情操,提高秦商的文化素質。
加強商會自身建設,努力為會員搞好服務。商會牢固樹立“服務立會,服務興會”的理念,始終把為會員辦實事、搞好服務作為自己工作的立足點。商會從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逐步走上健康有序地發展軌道。商會工作人員自覺加強學習,外樹形象,內強素質,不斷增強為會員服務的本領。
會標釋義
1、徽標釋義
(1) 甘肅省陝西商會徽標圖形選取陝西著名建築和圖騰物——西安鐘樓
的造型,通過這一特定形象的選取,表明甘肅陝西商會心繫故土,不忘“根本”的鄉土情懷與人文精神。進而也通過此形象傳達出陝西甘肅商會的定位——打造凝聚在甘肅陝西籍經商人員的平台,並以此圖騰物為旗幟,積聚力量,共謀發展。
(2) 陝西甘肅商會徽標造形又似一“商”字,從而比較傳神和確切地表達
陝西甘肅商會的性質、功能和作用。“商”字下面的“口”字部分作成古代的銅錢造型,旁邊有形似兩隻手的呵護。以表明真正的成功之商、有道之商,需要兢兢業業、踏踏實實、勤勤懇懇、認認真真,需要通過不斷的博修商道和“講誠信、養德操、修身性、謹修為”才能達到。
(3)色彩釋義:通過對比分明的白底藍字的“青青白白”之色差,說明為商之道首先在於為人,為人之道在於“清清白白”的為人,只有這樣,才能“達”商,和“通”商。
2、理念釋義:
(1)誠信興商 和諧興邦:
·誠信經商是在商之人最基本的道德信條和行為準則,人無誠信人不立,商無誠信商不久。誠信面對每一個人,是為商、致商、行商之本所在;和諧興邦是凝聚陝西在甘肅商人的一面旗幟,“和氣則財生,和諧則業旺”,和諧本質是倡導團結精神、弘揚協作意識,進而形成群體凝聚力。和諧環境的營造既是良好商業環境的重要內容,更是我國現時的社會發展目標。
·講求誠信以興商道是秦商的職業操守;追求和諧以造福家邦是秦商的人生追求。二者從兩個方面豐富和解釋秦商的精神理念。
商會章程
甘肅省工商聯陝西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甘肅省工商聯陝西商會(簡稱:甘肅省陝西商會)
第二條社團的組成、性質
本商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1、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的陝西籍人士投資或經營的民營企業、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等為單位會員;
2、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投資或經營的陝西籍的民營企業家和中介服務機構的陝西籍的負責人等為個人會員;
3、在甘肅的國有企業、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的陝西籍人士和其他省(市、區)籍人士,自願申請,可成為特邀會員。
本商會的性質為由以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自願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盈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商會的宗旨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遵守憲法、法律、法規、政策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傳承中華優良傳統,弘揚延安精神,依據甘陝相鄰的區位優勢,為會員提供信息資訊,做好溝通、協調、諮詢、策劃、維權等服務工作,支持會員企業做大做強,取得經濟、社會效益雙贏,為促進甘陝兩省經濟合作與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商會的管理機關
商會的管理機關為甘肅省工商聯。
第五條商會地址
註冊地址: 蘭州市城關區皋蘭路1號(工貿大廈18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商會的業務範圍
1、發揮商會的橋樑、紐帶作用,構架陝西和甘肅兩地政府信息交流平台,促進會員與政府、會員與企業之間的聯繫與合作;
2、為會員單位提供科技、法律、政策法規、經濟信息、招商引資、項目融資、經營管理等諮詢服務;
3、發揮秦商自身優勢,倡導會員企業愛國敬業,誠信經營,文明經商;
4、為推廣企業產品、推介企業品牌、拓展企業產品市場做好中介服務。
5、組織專家對會員企業進行團隊精神和業務知識培訓,組織會員參與省上組團出國進行商務考察,組織參加國家部委和省上有關經濟和學術論壇,提高企業領導的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
6、創辦商會網站和會刊,為會員提供發布信息、產品展示、信息交流平台。
7、開展豐富多彩的聯誼活動,增強商會與企業、與國家機關、與各界陝西籍人士的友情、鄉情,加強相互聯繫與溝通,提高商會的凝聚力。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商會會員
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特邀會員。
第八條申請會員的基本條件
1、在甘肅境內由陝西籍人士投資或經營的民營企業、社會中介服務機構;
2、國有企業、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國家機關中的陝西籍人士和其他省(市、區)籍人士自願加入者;
3、承認本會章程;
4、自願參加商會各種活動;
5、自覺交納會費;
6、遵守商會的各種規章制度。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
2、由商會領導審查:
3、會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第十條會員的權利
1、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2、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權:
3、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4、依據章程的規定,有權推薦新會員入會;
5、參與制定、修改、表決和通過章程:
6、會員有權從商會獲得有關商業信息、人才信息和資料。
第十一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會規章制度:
2、自覺維護商會的名譽和聲譽;
3、完成商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按時交納會費;
5、積極向商會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商會的發展獻計獻策;
6、向商會反映會員關心的問題,提供招商引資和有關信息。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商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無故不參加商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或違法亂紀的行為,經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商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商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商會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由各行業、各地區推薦產生、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故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負責商會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3、修改章程;
4、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5、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運作情況;
6、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7、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8、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9、領導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10、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理事會 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採用書函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商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的各項職責,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商會設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及秘書長。
以上商會領導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會員中有較大的影響,秉公辦事,辦事能力強;
3、身體健康,能堅持日常工作;
4、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或兼職。
第二十五條商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如超過最高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商會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上級主管機構審查,經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商會會長為商會的法人代表。
第二十八條商會會長的職責
1、主持召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2、督促、檢查會員代表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商會簽署協作、協定、契約等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的職責
1、執行會長協助會長主持商會日常工作;
2、按時參加商會的各種會議和活動,模範遵守商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3、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並提出解決辦法;
4、完成會長交辦的事項。
第三十條秘書長的職責
l、完成會長交辦的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商會內設機構積極開展工作,完成任務;
3、提出擬聘商會工作人員意見,由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4、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商會設監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負責。監事會由監事主席和若干名監事組成,對商會的重大活動、商會領導的履職情況和財務開支進行監督,及時查處違紀違規問題,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報告。
第三十二條商會聘請在甘肅德高望重的現職或離退休的陝西籍領導擔任榮譽會長、名譽會長。
第三十三條商會聘請在甘肅的黨政軍有關部門、單位和企業在職或退休的陝西籍廳級、處級領導擔任顧問。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商會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各界捐款;
3、政府資助;
4、下屬企業管理費;
5、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各項服務的收入;
6、利息;
7、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商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工作開支範圍和事業的發展,堅持勤儉節約、清正廉潔。
第三十六條商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完整、有效。
第三十七條商會配備具有專業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商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商會換屆或更新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條商會的資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商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視商會的發展情況確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二條商會章程的修改,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商會如自行解散或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商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修改經二○○九年一月八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商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省工商聯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