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為甘肅省主管國稅工作的國家稅務總局直屬機構(正廳級)。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目前,甘肅省每年財政收入的大部分來自國稅收入,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掛牌儀式在蘭州舉行,標誌著原甘肅省國家稅務局、甘肅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 地區:甘肅省
  • 隸屬:甘肅省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所獲成績,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甘肅省國稅局主要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征管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和消費稅(簡稱“兩稅”)、金融保險營業稅、中央企業和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利息所得稅以及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辦企業所得稅均由國稅部門徵收管理;從2005年1月起,還負責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甘肅省國稅局現下設14個市(州)國稅局、2個開發區國稅局、85個縣(市、區)國稅局,3個培訓中心。在編幹部職工7774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總人數的81%,35歲以下的占總人數的30%。全省國稅系統管理的納稅戶共203321戶,其中,個體工商業戶159025戶,企業44296戶,企業中一般納稅人12647戶,已全部納入防偽稅控管理。
甘肅省國稅局

所獲成績

近年來,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甘肅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國稅系統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收工作宗旨,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稅收管理,精心組織收入,加強隊伍建設,國稅事業保持了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十五”期間,甘肅省各級國稅機關共組織各項稅收收入548.31億元,整體收入“十五”期末比“九五”期末翻了一番多,有力地支持和促進了地方經濟發展;全省國稅系統共組織入庫各項稅收117.0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2.86%,增收13.12億元,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

機構設定

(一)甘肅省國家稅務局機關機構設定情況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計畫統計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巡視辦,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正處級);2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分別是:稽查局、直屬稅務分局;5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處級,分別是: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培訓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二)甘肅省國家稅務局所屬14個市(州)國家稅務局、甘肅省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和甘肅省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均為全職能局。
(三)全省85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派出機構按管轄5個以上鄉鎮(街道)的設定為稅務分局,為副科級,共359個;管轄4個及以下鄉鎮的設定為稅務所,為正股級,共127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