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

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成立於1958年。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成立四十多年來,先後出台了《甘肅省外文原版期刊協調工作辦法》、《甘肅省文獻資源布局、開發和利用協調方案》、《甘肅省價格昂貴文獻採集協調辦法》和《甘肅省文獻信息共建共享工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
  • 外文名:Gansu Provincial Central Committee
  • 時間:1958年
  • 出處:《全國圖書協調方案》
  • 性質:圖書館委員會
基本簡介,發展歷史,成員單位,委員會章程,

基本簡介

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成立於1958年。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成立四十多年來,先後出台了《甘肅省外文原版期刊協調工作辦法》、《甘肅省文獻資源布局、開發和利用協調方案》、《甘肅省價格昂貴文獻採集協調辦法》和《甘肅省文獻信息共建共享工程實施方案》。

發展歷史

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成立於1958年。
1956年,周恩來總理根據黨的八大會議精神和當時的世界形勢,不失時機地提出了“向科學進軍”的號召。為了加強為科研服務工作,必須把分屬各系統的圖書館組織起來,把分散的書刊財富統一調動起來。
1957年9月,在周總理的直接領導下,國務院第57次會議通過批准了《全國圖書協調方案》,並決定在北京和上海成立兩個國家性的中心圖書館委員會,在武漢瀋陽南京廣州成都西安蘭州天津哈爾濱九個地區成立地區性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據此,我省成立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
“文革”期間,曾一度中斷工作。1973年恢復了協作協調活動,成立了“甘肅省蘭州地區協作委員會”。
1981年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正式恢復成立,由省科委、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的有關領導和三大系統主要圖書情報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隸屬省科委領導,辦公室設在省圖書館,經費列入全省科研事業費,由省科委批撥。
1997年5月,為適應當時的形勢需求,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進行了組織機構調整,調整後的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由省科技廳、省文化廳、省教教育廳、省檔案局以及全省主要圖書情報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成立四十多年來,在省政府的關懷和科、教、文三大系統的共同努力下,協助省科委和有關行政領導部門,在研究本省圖書情報事業分工協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進行書刊採購協調、合理布局文獻資源方面,先後出台了《甘肅省外文原版期刊協調工作辦法》、《甘肅省文獻資源布局、開發和利用協調方案》、《甘肅省價格昂貴文獻採集協調辦法》和《甘肅省文獻信息共建共享工程實施方案》。
在實施過程中,收到了較好的共建共享效果,並初步形成了十個整體能力與綜合能力較強的文獻資源中心;在完善書刊報導體系方面,編輯出版各種聯合目錄、索引、資料達50餘種,2000餘期,建立了《甘肅省外文新書聯合目錄資料庫》、《甘肅省外文原版報刊聯合目錄資料庫》,《甘肅省文獻資源資料庫》,並成立了“全省外文原版圖書卡片查目中心”,已初步形成了以手工報導為主,機檢為輔的甘肅省外文書刊報導檢索體系;在開展館際互借,實現文獻資源共享方面,不斷擴大館際互借服務的深度與廣度,提高互借工作效益。
截止目前,持證單位已達330餘家,省、地、縣三級互借網路初步形成,互借書刊累計達30餘萬冊次,並以每年6000冊左右的速度增長;在圖書館員培訓方面,已逐漸形成了以短期培訓為主、以學歷教育為輔,大專、本科、研究生多層次的圖書館員繼續教育體系,為我省圖書情報事業源源不斷地輸送專業人才。
面對圖書情報工作自動化、網路化的大趨勢和文獻資源布局的新特點,為了適應新形勢對協調工作的要求,同時由於機構調整、領導成員和原中心館委員會變動較大,97年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就有了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的動議。
1999年1月,文化部在北京召開了“全國文獻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會議”,並發出了“全國文獻資源共建共享倡議書”。2001年11月11日,我國經過漫長的談判,終於成為了WTO的新成員。加入WTO,對我國圖書館界來說面臨著新的機遇與挑戰,特別是在外文原版書刊資源建設方面,外文原版影印期刊的停印,給我省文獻資源建設和協作協調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
在這樣的形勢下,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於2001年12月初,正式向省科委提交了《關於申請召開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的報告》。省科技廳非常重視這項工作,很快批准了會議申請報告。省圖書館成立了由主管館長負責的會議籌備工作小組,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辦公室投入全部人力、物力為這次會議的順利召開做準備,經反覆協商確定了本次會議的議題,就圖書情報界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研討。
在全省圖書情報單位的大力協助和支持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以本次會議為契機,開創我省文獻資源網路化和數位化建設的新篇章,為我省政治、經濟、教育、科技的發展,為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做出我們的貢獻。

成員單位

序號
館 名
地 址
郵 編
備註
1
甘肅省圖書館
蘭州市濱河南濱河東路488號
730000
2
甘肅省檔案局
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3680
730010
3
中國科學院資源環境信息中心
蘭州市天水路8號
730000
4
蘭州大學圖書館
蘭州市天水路
730000
5
西北師範大學圖書館
蘭州市安寧東路967號
730070
6
甘肅社科院圖書館
蘭州市安寧區健康路9號
730070
7
甘肅省科學院圖書情報資料室
蘭州市定西南路177號
730000
8
蘭州理工大學圖書館
蘭州市蘭工坪85號
730050
9
甘肅農業大學圖書館
蘭州市安寧區迎門村1號
730070
10
蘭州交通大學圖書館
11
蘭州醫學院圖書館
蘭州市東崗西路103號
730000
12
蘭州商學院圖書館
13
西北民族大學圖書館
蘭州市西北新村1號
730030
14
甘肅政法學院圖書館
蘭州安寧西路6號
730070
15
甘肅中醫學院圖書館
蘭州市定西東路35號
730000
16
甘肅聯合大學圖書館
蘭州市城關區北面灘400號
730000
17
甘肅省委黨校圖書館
蘭州市安寧區健康路6號
730070
18
甘肅電大圖書資料信息中心
19
隴東學院圖書館
慶陽市西峰區南大街137號
745000
20
蘭化公司化工研究院情報室
蘭州市西固區
730060
21
蘭化公司化機院圖書館
蘭州市西固區
730060
22
蘭州市圖書館
蘭州市城關區灘尖子273號
730000
23
張掖市圖書館
734000
24
天水市圖書館
天水市秦州區環城西路1號
741000
25
敦煌市圖書館
敦煌市沙州鎮陽關東路4號
736200
26
白銀市圖書館
白銀區王峴東路15號
730900

委員會章程

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心館委員會)是負責全省文獻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的協作協調組織,並對全省各系統圖書情報工作行使巨觀調控職能,促進三大系統圖書館之間的橫向合作與聯合,以實現全省範圍內的文獻資源共建共享建設。中心館委員會隸屬於甘肅省科學技術廳領導,並接受全國文獻資源共建共享協調委員會的指導。
第二條 館委員會的具體任務是:
1、 根據全省科技發展規劃,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研究全省圖書情報事業的統籌安排和全面規劃,並提出建議;
2、 研究和協調全省文獻資源的採集、開發和利用;
3、 研究和協調全省圖書情報系統文獻信息資料庫和自動化網路的建設;
4、 組織全省統一編目、聯合目錄等社會化書目工作;
5、 研究解決全省圖書情報單位在職幹部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問題;
6、 研究和解決全省圖書情報工作中存在的其它重大問題。
第三條 中心館委員會遵循顧全大局、互惠互利、平等協商的原則,對涉及全省圖書情報事業的重大問題,根據統籌規劃的精神共同協商解決。
第二章 組 織
第四條 中心館委員會由甘肅省科技廳、甘肅省文化廳、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圖書館、甘肅省檔案局以及全省三大系統主要圖書情報單位的負責人組成。中心館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由省科技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等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
第五條 中心館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經協商可接納新的成員單位參加。
第六條 中心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具體辦事機構。辦公室負責人由省圖書館業務副館長擔任。具體工作人員由省圖書館選派,編制由省圖書館內部解決。辦公地點設在省圖書館內。
第七條 中心館委員會辦公室下設文獻資源布局和自動化網路工作兩個專業組,負責調研、起草實施方案並指導各館自動化建設等具體工作。專業組成員由中心館委員會選聘專家組成。
第八條 中心館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 根據中心館委員會的決議,制訂工作計畫與方案,並負責籌備委員會會議;
2、 組織落實各項具體協作協調任務;
3、 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辦公室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 負責與全國第一、第二中心圖書館委員會和其它地區性中心圖書館委員會的聯繫與交流;
5、 編印外文原版期刊聯合目錄和圖書館專業通訊、期刊,辦理聯合目錄等專業刊物的印刷、發行和交換等工作;
6、 與各專業組一起,組織各成員單位實施和執行中心館委員會所通過的計畫和決定,並對專業組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7、 聯絡成員單位,通報工作情況、交流工作信息和工作經驗。
8、 組織舉辦中心館委員會的各種座談會、學術研討會、業務培訓班等;
9、 協助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處理其它日常業務工作。
第九條 各成員館單位參加中心館委員會人員,因故不能擔任所在單位現職時,經委員會研究通過,由所在單位的現職人員接任,以保證協作協調工作的連續性。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各成員館單位作為本系統、本部門的圖書情報單位參加中心館委員會會議,負責反映本系統、本部門對圖書情報協調協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參與討論決定圖書情報工作協調方案。
第十一條 各成員館單位負責在本系統本部門貫徹實施中心館委員會決議、方案,支持和配合協調工作的開展。
第四章 經 費
第十二條 中心館委員會的日常辦公費用,列入全省科研事業費,每年由辦公室編制預算和決算,報省科技廳審查批撥。
第十三條 專項科研經費,根據需要向省科技廳申請,由省科技廳審查立項批撥。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經中心館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後施行,並報甘肅省政府備案。
甘肅省中心圖書館委員會
200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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