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洛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 地區:甘洛縣
- 類別:國家機構
- 對象:扶貧和移民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扶貧開發兩項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原縣移民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二)增加國家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承擔大小涼山綜合扶貧開發有關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國家大型企業、發達地區幫扶協辦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甘洛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具體政策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縣扶貧開發、兩項資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兩項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和審核項目業主編制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和項目核准申報工作,組織或參與移民安置規劃的諮詢和評審工作。
(三)負責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和大中型水利水電移民信息工作,參與扶貧法規的制定工作,負責組織貧困、移民民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縣開展大中型水利水電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四)負責扶貧項目的篩選、論證、建立項目庫,根據國家、省、州下達或批准的扶貧開發項目、兩項資金項目、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及年度計畫,制定實施方案,並按照州批覆計畫逐級下達,組織實施扶貧項目、移民搬遷安置和工程移民專項設施建設。
(五)負責對接縣外機構或組織在甘洛開展定點幫扶、東西扶貧協作,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合作,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六)承擔扶貧、兩項資金、大中型水利水電移民資金管理責任。負責有關扶貧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使用、績效考評、統計監測監督工作;擬定全縣移民資金使用計畫,配合國家、省、州、縣的審計、監察、財政、扶貧和移民系統等部門的審計稽查工作。
(七)負責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和大中型水利水電移民工作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和協調工作,參與協調、指導有關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和大中型水利水電移民政策、法規宣傳工作。
(八)承擔縣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工作領導小組及縣移民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洛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擬定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機關文秘、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檔案、安全保密、綜合治理、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和車輛管理;負責群團工會、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禁毒防艾、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重要檔案、請示報告、重要講話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勞務扶貧培訓輸出工作。
(二)扶貧開發股。
負責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年度扶貧開發項目編制、申報、實施、檢查及物資分配、管理工作;審核確定扶貧貸款項目的貼息;負責指導並參與扶貧開發重點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扶貧統計信息和貧困人口監測錄入等工作;負責全縣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信息系統錄入、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全縣新村扶貧項目實施;負責全縣貧困人口搬遷項目實施;負責“大小涼山綜合扶貧開發工作”項目的實施;負責全縣危房改造工程的實施和建檔立卡錄入工作;承擔扶貧開發信訪接待、轉辦、調查回復、督查督辦工作。
(三)兩項資金管理股。
負責全縣兩項資金項目資料的收集,搞好項目篩選,論證,建立項目庫;牽頭負責全縣兩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為各受援單位辦理有關兩項資金項目手續,會同資金管理部門及時調度資金,實行資金報賬管理制並組織項目實施;負責全縣兩項資金受援項目資料、數據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各項業務工作;負責全縣農牧業產業化項目的督查、檢查、驗收等工作;負責全縣農牧民住房解困工程項目;負責全縣“四小工程”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重點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工作;協助做好全縣的社會幫扶工作。
(四)工程移民股。
指導、審核項目業主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和項目核准申報工作;組織或參與移民安置規劃的調查、諮詢和評審工作;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規劃、後期扶持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和專項設施建設;指導、監督全縣移民後期扶持、移民人口的動態管理、後期扶持項目建設及移民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審計稽查工作;承擔移民信訪接待、辦理、調查回復、督查督辦、綜合協調工作;擬定移民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並參與處置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甘洛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行政編制13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