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林(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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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林,人民鐵道報駐成都記者站首席記者,1993年起任職至今。多年來他兢兢業業努力工作,2007年在中國產業報協首屆“天地龍杯”評選中,獲十佳記者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
  • 出生日期:1987年
  • 職業:記者
人物經歷,簡述,拐賣案告破:判賠28元,

人物經歷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後,甘林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深入鐵路災區一線,夜以繼日工作,忠實地履行了新聞記者的職責,良好地完成了採訪報導任務,在抗震救災一線發回近3萬字的報導和大量新聞圖片,在這場重大災難和生與死的考驗面前,充分展現了一名共產黨員、一名鐵路新聞工作者的優秀品質和職業素養。

簡述

甘林,男,1987年生,廣東人,父名甘正洪。1993年9月被人販子輾轉拐賣,先被賣給了一戶姓亦的人家,後又被贈予當地一位姓吳的知識分子家中,豈料從此骨肉分離達16年。
2008年,時年21歲的甘林在網上發布相關尋人信息,最終在一個名叫“寶貝回家”的網站上與家人相逢,並於2009年6月17日與親生父母團聚。

拐賣案告破:判賠28元

2010年,根據提供的信息,警方在江蘇一收費站將邱文龍(當年化名“陳國龍”)抓獲。2010年12月,邱文龍因拐賣兒童罪,被判刑6年,並處罰金1萬元。隨後,甘林的親生父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邱文龍賠償17萬元精神損失和28元經濟損失。
對於為何請求法院判賠28元的經濟損失,甘正洪在法庭上稱,當時,甘林被騙時年僅6歲,他當時身著一套嶄新的粉紅色衣服。這套衣服是他被拐騙的前幾天剛由他的母親楊治芳花28元購買的。
“衣服雖然只值28元,但它是原告心中最深刻、最美好的記憶。小甘林穿上那套衣服後歡天喜地的形象,從此定格在原告夫婦的心裡,成為揮之不去的夢魘和永遠的痛。”甘正洪說。
愛子被拐後,甘正洪一家四處尋找,夫妻倆甚至散盡家財、一度舉債。“ 10多年來,我們多次輾轉廣東、湖南、湖北、福建各地苦苦尋找自己的兒子,又因為丟失兒子而深深自責,事業和家庭也因此遭受了無法估量的損失。”此前在法庭上,甘正洪夫婦請求法院支持他們的訴訟請求。
2011年6月2日上午,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對此案作出宣判:法院對甘正洪、楊治芳、甘林3原告提出的17萬元精神損失費的請求不予支持,而對他們主張的衣服的經濟損失28元,被告表示同意,法院也予以支持。此外,本案的受理費100元,原告負擔90元,被告負擔10元。
被告邱文龍因正在服刑,缺席了昨天的宣判。而接到判決書後的甘正洪夫婦當即表示要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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