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曉玲,黃石市西塞山區涼山村黨支部原委員。 黃石市西塞山區涼山村黨支部原委員甘曉玲挪用村集體資金進行營利活動等問題。2015年11月,甘曉玲在擔任村報賬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拆遷工程款結算過程中,套取國家資金私設“小金庫”,金額達70萬餘元;挪用村集體資金進行營利活動,總計15萬餘元。2016年7月,甘曉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