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孜州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4〕38號),設立甘孜藏族自治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簡稱州質監局),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甘孜藏族自治州,簡稱甘孜州,位於四川省西部,康藏高原東南。總面積15.3萬平方公里,是一個以藏族為主體民族的地級行政區。全州轄康定1個縣級市,瀘定丹巴等17個縣,325個鄉(鎮),2679個行政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孜藏族自治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 機構隸屬: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質量技術監督
職責調整,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1.將州質監局負責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州食品藥品監管局。
2.將州質監局化妝品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州食品藥品監管局。
3.將州質監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州食品藥品監管局並納入醫療器械註冊管理。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職責。
(三)下放的職責
下放已由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能
1.進一步完善質量工作體制機制,建立健全質量評價考核機制,按國務院要求實施質量工作年度考核。
2.大力實施品牌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強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四川名牌、知名品牌示範區創建等品牌培育工作,完善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創新質量發展激勵機制,加快推進質量強州建設。
3.搭建以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為基礎、以物品編碼管理為溯源手段的質量信息平台,加快質量信息網路工程建設,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
4.大力實施科技興檢戰略,加強科技科研工作,提升檢驗檢測和服務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強政府實驗室和檢測機構建設,推進技術機構資源整合,最佳化資源配置,建設檢測資源公共服務平台。
5.加強計量、標準等質量基礎工作,強化標準化在藏區特色農牧產業、甘孜全域旅遊產業等的示範作用。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組織實施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負責擬訂提高全州質量發展水平的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品牌戰略;組織品牌產品創建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負責建立全州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州質量形勢,發布質量信息。
(三)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貫徹國家標準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區域性地方標準的統一立項、制修訂和發布工作;負責管理采標和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開展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州商品編碼工作。
(四)負責建立和管理州級及以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部門、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建立全州量值傳遞和量值溯源體系;監督管理商品量、過度包裝、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計量檢定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區域內能源計量監督管理和能效標識檢查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州認證認可活動;依法開展全州實驗室資質認定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強制性認證產品、自願性認證企業和食品農產品認證的監督工作;負責全州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
(六)組織實施本區域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對重點產(商)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質量的申訴處理;監督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纖維及製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管。
(八)負責對全州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貫徹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
(九)組織協調並查處生產領域質量違法行為;指導管理本行政區域內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反質量、標準、計量、認證認可、特種設備安全等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打擊假冒偽劣活動;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承辦上級質監部門交辦、督辦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跨區域質量案件的協調和查處工作。
(十)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
(十一)負責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組織協調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配合實施相關專業職業資格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及法律法規賦予的相關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目標績效管理、後勤管理、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機構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職業資格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工資政策、制度;負責局機關和事業機構的經費管理、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票據管理、政府採購、會計核算和基本建設投資和技術裝備購置的規劃、審核、報批等財務相關工作;指導和承擔機關和直屬機構的內部稽核工作;擬定內部稽核和財務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審計法律、法規及政策;擬訂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監督執行機關工作制度;收集、分析和傳遞信息;協調承辦機關對外合作交流事務。負責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選拔、考察、任免、獎懲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提出幹部人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表彰獎勵和出國、出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宣傳科)
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最高計量標準考核、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計量檢定人員資格許可、特種設備使用許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許可等州政府公布和省局下放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資料審核、組織現場評審、許可項目審批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工作。
研究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體制改革,組織貫徹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起草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州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複議,指導全州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應訴工作和本級行政執法重大案件的審理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全州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質量管理科
指導和管理全州質量工作;分析報告全州產品質量狀況;制定並實施全州質量發展規劃、計畫;組織擬訂全州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草案;研究制定名牌與質量強州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名牌與質量獎勵制度,組織名牌產品爭創工作;推行質量誠信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指導質量管理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質量監督科
擬訂全州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全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後處理工作,負責質量檢驗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承擔全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相關監管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和專業性監督;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負責產品質量的申訴處理。指導和管理全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工作;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管理和分類監管工作;實施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
(五)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全州標準化發展規劃,負責標準的宣傳貫徹;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情況;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並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進採用國際標準、標準工作;管理全州商品編碼工作。
(六)計量與認證科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全州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和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對全州實驗室、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對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認證諮詢機構以及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強制性認證產品和自願性認證企業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州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對全州範圍內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查處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的違法行為;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註銷;宣傳、貫徹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特種設備一般事故組織調查處理工作;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八)科技與信息科
編制和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管理和指導做好技術開發、技術引進、新技術和成果推廣、科技項目、科技創新、科技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審和獎勵工作。管理科研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和指導全州質監技術能力建設,管理系統技術檢驗機構的發展規劃。負責編制並組織申報全州技術機構裝備配置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規劃。研究並指導技術檢測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承擔信息網路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信息發布和設備維護工作;統一管理全州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工作的受理、申報、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甘孜州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

其他事項

(一)甘孜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掛稽查支隊牌子),為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管理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
主要職責:負責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重大違法行為,承辦跨行業、跨地區的影響全州經濟發展和投資環境的產品質量重要案件;負責指導縣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打假保名的專項活動;受理、承辦有關產品質量、計量、標準、認證認可、特種設備安全等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管理“12365”投訴舉報平台;負責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轉辦的其他事項。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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