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大慶,男,中共黨員,1966年10月出生,籍貫安徽蕭縣,全日制教育學歷中專,蚌埠糧食學校;在職教育學歷省委黨校研究生,安徽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1986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安徽省宿州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大慶
- 國籍:中國
- 籍貫:安徽蕭縣
- 出生日期:1966年10月
- 畢業院校:蚌埠糧食學校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職務任免,環保問責,
人物履歷
1983.09—1986.07 安徽蚌埠糧食學校儲檢專業學習
1986.07—1989.03 泗縣黑塔糧站工作
1989.03—1991.06 泗縣糧食局化驗室副主任兼直屬糧庫副主任
1991.06—1991.11 泗縣糧食局化驗室主任
1991.11—1998.04 原宿州市糧食局副股長、股長
其間:1993.08—1995.12 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管專業學習;
1996.03—1996.06在宿縣地委黨校青乾班學習)
1998.04—2000.01 原宿州市、埇橋區糧食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0.01-2003.01 宿州市埇橋區北關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委副書記 ( 1999.09--2002.07在安徽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管專業學習 )
2003.01—2004.10 宿州市埇橋區委常委、北關街道黨委書記
2004.10—2005.06 宿州市埇橋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北關街道黨委書記
2005.06—2006.07 宿州市埇橋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宣傳部長
2006.07—2006.11 宿州市埇橋區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6.11—2009.10 碭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9.10—2009.11 宿州市紀委秘書長
2009.11—2013.02 宿州市紀委常委(正處級)、秘書長
2013.02—2019.12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 、局長 (三屆、四屆市紀委委員)
2019.12—2020.06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 、局長 、一級調研員(市五屆政協委員)
2020.06— 至今 中共宿州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工作分工
領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體局全面工作。
職務任免
2020年6月29日,宿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甘大慶為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局長;免去甘大慶的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2022年3月30日,宿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任命甘大慶為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環保問責
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政府網站公布《安徽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宿州市環境保護工作部署落實不到位、環境質量惡化問題。宿州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督察發現,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仍有燃煤小鍋爐在用,部分應淘汰的燃煤小鍋爐仍未拆除。非煤礦山整治和生態修復工作停滯,安徽省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的43個礦山治理任務,至督察時僅完成6個;全市255家關停礦山大面積裸露,揚塵未得到有效控制。宿州市埇橋區、蕭縣區域內道路施工敞開式作業,數十公里施工路面無覆蓋、噴淋措施,揚塵嚴重;全市150家煤矸石制磚企業,70%無污染治理措施,部分生產設備屬於落後產能,長期違法生產。2017年1-5月,宿州市大氣環境中的PM10、PM2.5濃度均值分別為116微克/立方米和88微克/立方米,分別較2016年同期上升14.8%和18.9%,空氣品質綜合指數較2016年同比上升9.8%,重度以上污染天數比例同比增加1.5%,達標天數比例同比減少24.4%。汴北污水處理廠、城東污水處理廠未按期建成,區域內約20萬人生活污水無法收集處理,部分污水直排,導致北沱河水質長期為劣Ⅴ類。北沱河下游的沱河關咀斷面水質2016年未達到《安徽省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確定的Ⅲ類要求。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宿州市城管局局長甘大慶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