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可柱

甘可柱,曾任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10月10日訊息,甘可柱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可柱
  • 工作單位:韶關市翁源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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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黨內警告

韶關市翁源縣教育局局長甘可柱因管轄學校收受回扣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09年春季至2013年春季,該縣25間中、國小校在征訂教輔材料中,收受廣雅教育書店有限公司業務員何某給予的回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甘可柱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被查

2024年6月12日,據韶州清風訊息,翁源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甘可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翁源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10月10日訊息,經韶關市翁源縣委批准,韶關市翁源縣紀委監委對韶關市翁源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甘可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甘可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甘可柱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韶關市翁源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韶關市翁源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甘可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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