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宗教事務局

根據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中共甘南州委秘書處、甘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甘南藏族自治州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州委秘發[2010]95號)精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藏族自治州宗教事務局
  • 所在地區:甘肅甘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認真實施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有關宗教工作的決策部署、法律法規,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
二、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開展對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研究宗教理論和政策,提出政策性意見建議。
四、起草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檔案以及有關宗教事務管理地方性法規等;組織開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監督檢查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六、在宗教界廣泛開展“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愛國主義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為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服務。
七、管理有關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接待國內外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的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抵禦境外宗教勢力的滲透;在平等、友好的基礎上開展對外友好交往。
八、組織管理伊斯蘭教信教民眾的朝覲工作,規範零散朝覲活動。
九、管理州級宗教團體,指導各宗教團體按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
十、在宗教界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十一、指導和檢查各縣市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
十二、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宗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搞好綜合協調服務;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息、信訪、接待、財務、計畫生育等工作,督辦州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檔案和報告的起草修改;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考核工作;參與起草宗教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負責機關黨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宗教方面的理論和政策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擬定我州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指導《宗教事務條例》實施和法律責任的追究落實;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民眾的合法權益;開展對有關幹部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教職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調研甘南宗教中的重大問題;承辦涉及宗教出版物的審查工作。
三、佛、道教管理科
負責佛、道教管理等工作。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強對佛教、道教等事務的管理,開展佛教、道教管理等方面的調查研究。抵禦境內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及時處理佛、道教出現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起草有關佛教、道教管理等方面的檔案;開展《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接待佛教、道教等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來信來訪。負責藏傳佛教轉世活佛的培養、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佛教、道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負責涉及佛教、道教方面書刊的審查工作。
四、伊斯蘭教管理科
負責伊斯蘭教管理工作。貫徹黨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強對伊斯蘭教事務的管理工作,開展伊斯蘭教管理方面的調查研究。抵禦境內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及時處理伊斯蘭教出現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負責伊斯蘭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起草有關伊斯蘭教管理方面的檔案;指導檢查州伊斯蘭教協會的工作;開展《宗教事務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宣傳和執行伊斯蘭教的朝覲政策,對穆斯林民眾的朝覲活動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服務,審核和上報朝覲人員的審批手續;對全州朝覲人員進行行前培訓,實行統送統接;配合有關部門對零散朝覲人員進行綜合治理,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朝覲進行的滲透、分裂和破壞活動;接待伊斯蘭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涉及伊斯蘭教方面書刊的審查工作。
五、基督教管理科
負責基督教及其他宗教團體、教派的管理工作。貫徹黨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強對基督教及其他宗教事務的管理,開展基督教及其他宗教管理方面的調查研究。抵禦境內外宗教勢力的滲透。及時處理基督教及其他宗教出現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開展《宗教事務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基督教及其他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起草有關基督教及其他宗教管理方面的檔案;接待基督教界及其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涉及基督教及其他宗教方面書刊的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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