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甕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甕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甕安縣政府部門,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甕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Weng'an county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地點:甕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管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等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 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定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制衛生、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餐飲服務環節、藥品、醫療其險惡、保健品、化妝品管理檔案和工作計畫。
三、 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 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 制定全縣婦幼保健、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婦幼衛生與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 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重大疾病實施防控於干預;發布法定報告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 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 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制定有關中醫藥大專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 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 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正常、規範、標準,監督落實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擬定全縣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組織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十三、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和檢驗,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五、負責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抽檢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十六、依法承擔醫療機構、藥品零售、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和保健品、化妝品的相關審核審批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執行國家基木藥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十八、開展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有關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十九、開展與衛生方面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蔡 斌(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胡仁忠(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具體分管局辦公室、藥(械、保、化)市場、稽查、整髒治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禁毒、普法、離退休、關工委,聯繫中西藥公司等方面工作。
黃應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律監察、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建設、黨建、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工青婦等方面工作。
吳昇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財務、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衛生應急、愛國衛生、紅十字會、初級衛生保健,聯繫婦幼保健等方面工作。
楊 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項目基建、食品安全、衛生監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藥)政、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目標管理、機要文書、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新聞宣傳、信訪接待、資產管理、檔案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衛生統計、編制全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事業有關財務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統籌規劃衛生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擬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監管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有關項目資金,監管國家衛生和食品藥品裝備;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計畫、資金(資產)的監督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報本系統預決算、基建項目、國有資產的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管理、培訓和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管醫療衛生服務和食品藥品收費;指導衛生事業經濟政策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初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指導衛生、藥品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藥學從業人員教育管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科。
承擔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並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收集並匯總上報食品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執行並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依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參與研究擬訂本地區食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及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等相關投訴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三、醫政科(中醫藥管理科)。
擬訂全縣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實施全縣醫療機構改革;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監督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指導醫院臨床重點科室、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管理等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執業管理,執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協調處理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負責醫療機構的行政許可和日常監督工作。
四、公共衛生科。
擬訂全縣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及其他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木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食品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組織緊急救護;擬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鄉村衛生一體化服務的規劃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指導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實施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本的實施;負責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管理。
五、醫療器械管理科。
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有關質量的投訴;負責藥械、保健品、化妝品管理法律、法規在木轄區的貫徹執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執行國家基木藥物目錄及藥械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依法承擔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行政許可、審核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轄區內生產、經營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的行為;依法查處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行為;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有關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縣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監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級幹部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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