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檢驗工(煤炭行業)》是2000年1月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勞動部、煤炭工業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瓦斯檢驗工(煤炭行業)
- 作者:勞動部、煤炭工業部
- 出版時間:2000年1月
- 出版社:煤炭工業出版社
- 頁數:215 頁
- ISBN:9787502018894
- 定價:11.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瓦斯檢驗工(煤炭行業)》是2000年1月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勞動部、煤炭工業部。
(六)瓦斯檢驗工、採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務院煤炭工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經過專業培訓機構培訓和考試合格,並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煤炭工業的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培訓教學大綱由國務院煤炭工業主管部門統一編寫;(七)井上井下通訊暢通、礦內礦外有電話通訊;(八)有必要的環境...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實行礦長(礦務局局長、礦山公司經理、煤礦法定代表人,下同)負責制。第十六條 礦長和瓦斯檢驗工、採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和監督檢查,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七...
自治區煤炭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煤礦企業安全教育和培訓計畫,負責組織開展煤礦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第三十一條 煤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煤礦企業的礦(井)長和瓦斯檢驗工、採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考核,合格的,分別頒發礦長資格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指揮和作業。第三十二條 禁止...
第四條 國有煤礦企業、外商投資煤礦企業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依法領取的採礦許可證;(二)有經過批准的採礦設計;(三)礦井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電等生產系統符合國家規定的煤礦安全規程,並完善可靠,經依法驗收合格;(四)礦長經依法培訓合格,取得礦長資格證書;(五)瓦斯檢驗工、採煤...
5.通風安全專業:瓦斯檢查工、礦井通風工、礦井測風工、礦井測塵工、礦井防塵工、注漿注水工、礦山救護工、瓦斯抽放工、安全儀器監測工、安全檢查工(員)、瓦斯泵工、瓦斯防突工、配氣分析工。6.地質測量專業:礦山測量工、礦山地質工、井下鑽探工。7.火工專業:火工化驗工、火工品檢驗工、礦山火藥庫工。8.製造...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鑑定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鑑定規範》是2005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勞動部煤炭工業部頒發。內容介紹 本書是按照《工人技術等級標準》(煤炭行業)對巷道維修工的要求而編寫的。全書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巷道維修職業技能鑑定規範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鄉鎮煤礦的安全檢查員、瓦斯檢驗工、井(坑)下放炮工、井下電鉗工、採煤機司機、主提升機司機等工種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縣級以上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煤炭工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組織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未取得煤炭工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