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中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瓊中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是主管全縣文化藝術、電影、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運動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瓊中文化網由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主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瓊中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 地點瓊中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電影、新聞出版、體育運動、文化市場和文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本縣文化藝術、電影、新聞出版、體育運動、文化市場和文物事業發展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文化藝術、電影、新聞出版、體育運動設施建設布局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管理、保護全縣文物和名勝古蹟,挖掘整理民間文化藝術遺產。組織對有關文化藝術精神產品審核、鑑定和推薦。進行文化藝術科技套用研究、開發,推廣文化藝術科技成果。 (四)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審核、審批和管理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體育運動單位所申辦的經營性項目。
(五)按照有關規定,承辦發放或吊銷《文化經營許可證》。歸口管理全縣演出、電影、音像、書店、書刊、文物、字畫市場和文化娛樂場所,以及其他提供精神產品與文化服務的社會文化市場;負責全縣出著作權管理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縣文化藝術、電影、新聞出版、體育運動和文物工作的對外交流;審核上報縣內民間藝術團體、藝人、專業演出團體的涉外演出和文化精神產品的對外交流事項。 (七)指導的組織縣文化稽查隊伍查處文化藝術、電影、新聞出版、體育運動、文化市場的文物等方面的違紀、違法行為。
(八)組織舉辦全縣性的重大文體活動;檢查、指導全縣體育競賽訓練,以及民眾體育的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
(九)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對其發展規劃、計畫進行指導、協調。
(十)檢查、指導各鄉鎮的文化藝術、體育運動、文化市場和文物等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文化、藝術、體育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加強工作隊伍的自身建設。
(十二)廣播電視的有關行政職能委託縣廣播電視局行使。
(十三)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崗室 瓊中縣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內設1室4崗位,即行政辦公室、文化藝術崗位、新聞出版崗位、群體競技崗位、文化市場崗位。
(一)行政辦公室崗位 擬訂本局工作規劃,綜合掌握和反映全面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和審核以局名義上報、下發的文稿;負責本局人事、文秘、保密、檔案、調研及統計工作;管理本局車輛、辦公用具、財務財產和福利生活,做好後勤服務工作;協助局長做好局內人員的思想、業務、作風和工作制度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文化藝術崗位 負責指導縣文化館做好民眾文化及文藝創作輔導工作;指導縣歌舞團加強隊伍建設,開展藝術研究和文藝演出工作,提高藝術水平;協助縣電影公司做好全縣的影片發行放映工作;做好農村放映隊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縣圖書館做好圖書購置、管理及借閱工作;組織挖掘蒐集、整理、研究全縣民族文化遺產,推廣文化藝術科技成果。做好文物的收藏及保護工作;負責承辦全縣大型文化藝術活動和文化藝術交流事項。
(三)新聞出版崗位 負責管理全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的編輯、出版、印刷、復錄、發行、銷售等活動。對全縣印刷廠、複印打字室,圖書、音像銷售點進行業務指導,依法管理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著作權。
(四)群體競技崗位 負責全縣性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體育競賽和組隊參加上級舉行的各項體育競賽;指導全縣各中國小校和青少年體育學校做好各項體育訓練,選拔培養優秀體育人材;負責審批全縣各項體育競賽活動。
(五)文化市場崗位 負責全縣文化市場項目審批、登記發證工作;組織檢查和管理全縣音像製品、圖書、報刊零售、歌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體育健身經營與其他娛樂場所;審批縣內演出團體及審批安排外來營業性演出團體的演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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