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數據類型與採集
1、試驗數據類型
廣義說來,環境試驗信息應包括受試產品相關信息如下:
1)其結構、尺寸、重量、重心,平台安裝位置,功能和性能及經歷過的試驗史及其型號、編號等標識;
2)試驗單位信息如試驗單位名稱、地點及其資質;
3)試驗設備信息如每一試驗項目所用的試驗設備及其檢定的情況;
4)試驗項目和相應試驗條件信息;
5)實際施加的試驗應力和受試產品對施加的溫度和振動應力回響信息;
6)受試驗產品在試驗設備上(內)的安裝和布置,溫度、振動感測器安裝和布置情況的信息;
7)試驗實施過程及其偏離試驗大綱的信息;
8)試驗各階段對受試產品進行外觀、功能檢查和性能測量所得的信息或數據,試驗實施過程中因試驗設備故障或其它外界影響造成試驗中斷及中斷處理情況的信息;
9)試驗過程中因受試產品出現故障,進行分析、定位、採取糾正措施、糾正措施驗證和是否繼續進行餘下試驗項目還是全部試驗項目重新進行方面的信息。
全面收集和記錄這些信息可為評價試驗實施的有效性和試驗結論的正確性提供信息數據支持,也為試驗結束後編寫一個具有可追溯性的科學的試驗報告提供信息和數據支持。因此,編寫環境鑑定試驗大綱和環境鑑定試驗報告時均應全面考慮獲取和利用這些信息和數據。
2、試驗數據的採集
上述的試驗信息和數據中的大部分如受試產品的物理特性、組成、技術狀態、經歷的試驗史、實驗室和試驗人員資質,試驗設備及其檢定校準情況,受試產品和感測器安裝布置,試驗中斷處理和故障處理等均需要試驗實施人員在試驗前和試驗中通過收集和記錄保存的,其中相當部件 信息和數據需試驗人員進行檢測和其它操作(包括拍照)將其記錄下來。這些數據主要可用於說明試驗有效性。信息中最重要的是受試產品的功能情況和性能數據,這些數據和信息直接用於判斷受試產品是否出現故障,為試件通過或通不過試驗提供證據。
可見,為了證明試驗實驗實施的有效性和試驗結論的正確性,應當全面採集和記錄這些定性和定量的信息或數據。
試驗中的檢測
1、基本概念
檢測一般是指檢查各測量。檢查是對受試產品的外觀、機械損傷和是否具有應有的功能用目視受試產品或觀看設定的畫面來進行的,基本上是一些定性的項目;測量則是套用各種測量工具或手段,測出受試產品的性能參數值,用於與受試產品技術規範中規定的要求進行比較,兩者結果均用於確定受試產品是否合格或已否出現故障。
2、典型試驗標準中的檢測
環境試驗中的檢測一般分為初檢測、中間檢測和最後(終)檢測。分布於試驗應力施加之前,試驗應力施加同時和試驗應力撤除以後三個時間段。GJB 150/150A和GB/T 2422中對這三種檢測均有相應的描述
3、鑑定試驗檢測的目的和意義
1)初始檢測
環境試驗中不同階段進行檢測有其不同的目的
航空裝備設定定型或技術鑑定會議上,專家們審查試驗報告時,常常發現許多試驗單位出具的試驗報告,僅有一個受試產品是否出故障和試驗是否通過的結論性描述,而有關能夠證明試驗本身是否進行得正確有效和結論是否準確的描述這兩方面的信息卻少之又少,從而使試驗審查工作無法秀好的進行。有關環境鑑定試驗中的檢測顯的優為重要。
環境試驗中,不同階段進行檢測有其不同的目的。
初始檢測的目的是確認在施加環境應力(如高低溫環境等-可使用
高低溫試驗箱模擬以前,受試產品是一個完好的產品,其檢查的結果,特別是性能測量所得的數據可作為一個完好的產品,其檢查的結果,特別是性能測量所得的數據可作為一個基線數據,以便將中間測量和最終測量所得的數據與其進行比較,看其是否變化或變化趨勢,若走出規定容差範圍則可判為故障。
為了避免試驗樣品安裝過程損壞產品投入試驗或試驗樣品電源線和測試線安裝不不或損壞引起出現非責任故障,GJB 150A中明確要求要在安裝後再次在試驗室條件下進行一次裙始檢測,以保持有一個正常的樣品和試驗檢測系統投入試驗。
2)中間檢測
中間檢測是在試驗設備對試驗樣品(試件)施加應力的同時進行檢測。這一檢測的內容一般只包括功能監視和性能測量。由於是在施加應力條件下使受試產品工作並測量性能,其檢測結果才能全面代表其對規定環境的適應性。由於產品的某些故障只能在環境應力作用下才能出現,應力解除後該故障便消失,試驗後最終檢測時發現不了,因而必須進行中間檢測,防止漏掉故障。對於一些試驗時間很長的項目,時行中間檢測可以提前發現問題,免得將一個應力作用下已經產生損壞或已經具備損壞條件的產品繼續進行全部試驗,浪費資源。濕熱試驗安排在第五天進行檢測就是這一目的;而黴菌試驗安排第七天對對比條件進行檢查,是檢查使用的菌種是否有效,不屬於受試產品中間檢測的範疇。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受負載施加條件、測試輔助設備和儀表安裝使用可能性、介質使用的可能性和安全性要求的限制,試驗樣品安裝在試驗設備上(內)時往往不可能測量其全部性能參數項目,些時可對性能檢測項目進行適當剪裁,選擇測量最能反映產品出故障的參數,甚至不測性能參數而僅監視其功能是否正常。有些設計人員會提供一個反映電子產品功能是否正常的書面材料,此時試驗中監視工作就比較容易進行。
3)最後(終)檢測
最終檢測的目的最終確認試驗樣品在經受試驗施加的環境應力後其外觀、功能和性能是否滿足規定的要求。許多試驗如鹽霧試驗,溫度衝擊試驗,高低溫貯存試驗等不需要進行中間檢測,但必須通過最終檢測來發現環境應力作用對試驗樣品的影響,並將檢測的結果初始檢測得到的基線數據進行比較,最終判斷產品是否通過試驗。最終檢測的項目應與初始檢測項目一樣,儘可能完整和一一對應。
許多試驗單位將前一個試驗項目的最終檢測結果作為緊接著試驗的試驗項目的初始檢測,但必須注意,在兩次試驗時間間隔很長,試驗樣品要經歷較長時間或複雜的裝運操作或試驗樣品和測試線路安裝複雜的情況下,應儘量避免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