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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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本書作者一身二任,既是學者又是法官,故賦予了本書獨一無二的特質:一方面,保持著作性特徵,回顧和反思原有觀念和理論,引入前沿性研究成果和概念,強調法律語境下的環境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凸顯實踐特徵,從不同角度透視環境法學,拓寬對環境法從理論到實踐的視野,全面總結中國的環境司法實踐,梳理環境法律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利害得失。
本次新版,作者因應研究進路和教學需求,對全書結構進行調整,並進行資料更新、理論重述、法律制度表述修改等。更重要是的,作者從環境法角度,對可持續發展戰略進行了準確全面的定位,折射... [顯示全部]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環境問題與環境保護
第二節 環境倫理與可持續發展觀
上編 環境法基本範疇
第二章 環境法的涵義
第一節 環境法的概念
第二節 環境法的本質
第三節 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環境法的立法體系
第五節 環境法律關係
第三章 環境權理論
第一節 環境權理論的變遷
第二節 環境權的涵義
第三節 環境權的法律屬性
第四章 公民環境權的民法保護
第一節 環境權的民法保護概念
第二節 環境權民法保護方法
第五章 國家環境... [顯示全部]
文章節選: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環境問題與環境保護
一、環境
環境總是相對於一定的中心存在物而言的,一般是指環繞著中心存在物的客觀存在的總和。而中心存在物和客觀存在,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非物質的。如我們通常所指的學習環境,其中心存在物是“學習”,而“學習環境”本身則既包括了物質條件,也包含了非物質條件。當中心存在物為人時,環境同樣也包含了物質和非物質的兩個方面。但環境法上所講的環境,是指物質的客觀存在,即環繞著人類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構成的物質環境。對於環境,我們應理解如下問題。
(一)... [顯示全部]
作者介紹:
呂忠梅,1984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獲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環境資源法士生導師,全國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學科帶頭人、學術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委員、中國青年聯合會委員、農工黨湖北省委副主委、湖北省青聯副主席、湖北省政協第八屆常委、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人民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湖北省婦女兒童權益保...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