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優先污染物

環境優先污染物

有毒化學物污染的監測和控制,無疑是環境監測的重點。世界上已知的化學品有700萬種之多,而進入環境的化學物質已達10萬種。因此不論從人力物力財力或從化學毒物的危害程度和出現頻率的實際情況,人們不可能對每一種化學品都進行監測、實行控制,而只能有重點、針對性的對部分污染物進行監測和控制。這就必須確定一個篩選原則,對眾多有毒污染物進行分級排隊,從中篩選出潛在危害大,在環境中出現頻率高的污染物作為監測和控制對象。這一篩選過程就是數學上的優先過程,經過優先選擇的污染物稱為環境優先污染物,簡稱為優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s)。對環境優先污染物進行的監測稱為優先監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優先污染物
  • 特點1:難以降解
  • 特點2:在環境中有一定殘留水平
  • 特點3:出現頻率高
特點,資料信息,

特點

1、難以降解
2、在環境中有一定殘留水平;
3、出現頻率高;
4、具有生物積累性;
5、屬於三致物質;
6、毒性較大以及現代已有檢出方法的。

資料信息

美國是最早開展優先監測的國家。早在70年代中期,就在“清潔水法”中明確規定了129種環境優先污染物,它一方面要求排放優先污染物的工廠採用最佳可利用技術(BAT),控制點源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制定環境質量標準,對各水域實施優先監測。其後又提出了43種空氣優先污染物名單。
蘇聯衛生部於1975年公布了水體中有害物質最大允許濃度,其中有機物質73種,後來又補充了30種,共103種;有機物378種,後又補充了118種,共496種。實施10年後,又補充了65種有機物,合計達664種之多。在1975年所公布的工作環境空氣和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最大允許濃度,其中無機物及混合物266種,有機物856種,合計達1122種之多。
歐洲經濟共同體在1975年提出的“關於水質的排放標準”的技術報告,列出了所謂“黑名單”和“灰名單”。
“中國環境優先監測研究”亦已完成,提出了“中國環境優先污染物黑名單”,包括14種化學類別共68種有毒化學物質,其中有機物占58種。具體資料可參考《環境監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5年4月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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