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法學,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這一新興部門法為其主要研究對象,是法學與環境科學相結合的一門邊緣性科學,具有明顯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交叉滲透的特點,它也是我國近年來發展最快的一個法律分支學科。環境保護法學是系統概述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課程,涵蓋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整個學科領域各主要門類的主要內容,是一門套用性很強的課程。
涵義,學科特點介紹,學習意義,學科地位,
涵義
環境保護法學,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這一新興部門法為其主要研究對象,是法學與環境科學相結合的一門邊緣性科學,具有明顯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交叉滲透的特點,它也是我國近年來發展最快的一個法律分支學科。環境保護法學是系統概述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課程,涵蓋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整個學科領域各主要門類的主要內容,是一門套用性很強的課程。
學科特點介紹
第一,它是一門在理論上具有綜合性和探索性的課程。學習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既要具備充實的法學基本理論知識,又要具備一定的自然科學知識。
第二,它也是一門套用性很強的課程。隨著環境問題的不斷加劇和對人類行為的不斷反思,傳統的思維方式和經濟發展模式正在悄然地發生改變。我國也開始逐漸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指標體系,“綠色GDP”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
學習意義
環境保護法學不僅涉及國內法、國際法以及法理學、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和刑法等法學學科,而且還涉及環境科學、生態學、環境管理學、環境經濟學等其他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學科。了解、掌握並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環境與資源,促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本學科學習的總的指導思想。通過學習環境保護法學,可以掌握環境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環境意識,增強環境法制觀念;熟悉環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資源與生態保護法以及國際環境法規範;了解各類規範之間的相互聯繫,提高運用環境法規範維護合法環境權益和處理環境與資源糾紛的能力。
學科地位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法學的一門新興邊緣性學科,也是法學的二級學科。它不僅涉及國內法、國際法以及法理學、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和刑法等法學學科,而且還涉及環境科學(生態學)、環境社會學、環境經濟學和環境倫理學等其他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學科。但它主要還是一門具有特定內容的獨立的法學學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系統概述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課程,涵蓋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整個學科領域各主要門類或分支學科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