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作為主體,在其權利義務範圍內有目的的介入和監管環境保護活動的制度。是公眾環境權的具體體現形式之一。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在中國已初步形成。
《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經2015年7月2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通過,2015年7月13日環境保護部令第35號公布。該《辦法》共20條,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作為主體,在其權利義務範圍內有目的的介入和監管環境保護活動的制度。是公眾環境權的具體體現形式之一。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在中國已初步形成。...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協調和獎勵機制,鼓勵和支持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工作。...
《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保障辦法(試行)》旨在推進本市生態文明建設。《辦法》共二十條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