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亞·特利莎改革,指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利莎(Maria Theresia,1740—1780年在位)實行的改革。改革內容包括1742年成立的“宮廷與國家事務處”(總攬外交和王朝事務);建立統一的王朝、宮廷與國家檔案局;改革宮廷財務署;設立宮廷委員會和總軍務處;成立“宮廷巴納特·特蘭西亞尼瓦和伊利里亞事務部”;成立奧地利各邦政務、財務的最高管理機構“公共及宮廷事務督導部”;1760年將財政劃歸宮廷審計處管轄,行政事務歸奧地利和波希米亞聯合宮廷事務部管轄;1761年成立國務院協調各官廳工作;此外還進行了社會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