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瑪曲歐拉羊
- 產地名稱: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
- 品質特點:風味鮮美,肉質細嫩,膻味低,營養豐富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435號
- 批准時間:2016年8月16日
產品特點,感官特徵,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條件,氣候特徵,草畜資源,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感官特徵
瑪曲歐拉羊終年放牧、抗病力強;體質結實,體格高大健壯。頭稍狹長,呈銳三角形,額寬,鼻樑隆凸,眼廓微突,耳較大;多數具有肉髯;背腰較寬平,胸深,後軀發育好,十字部略高於體高。絕大多數有角,公羊角粗而長,呈淺螺旋狀向左右平伸或稍向前,母羊角較細小;尾短小而瘦,呈扁錐形。被毛短,以黃褐色為主,純牡羊極少。產肉為主,肉皮毛兼用。
瑪曲歐拉羊成年羊平均體重公羊75.85千克,母羊58.51千克;體高公羊72.33厘米、母羊69.81厘米;體長公羊76厘米、母羊73.19厘米;胸圍公羊101.97厘米、母羊93.89厘米;管圍公羊9.33厘米、母羊8.90厘米。繁殖率70%左右,屠宰率50.18%,淨肉率 68%~71%。
瑪曲歐拉羊肉色深紅、鮮嫩,風味鮮美,肉質細嫩,膻味低,肉湯清澈透明,脂肪團聚於表面,具有瑪曲歐拉羊肉特有的香味。
品質指標
新鮮瑪曲歐拉羊肉中水分在70.0克/100克~75.0克/100克之間,蛋白質在19.0克/100克~22.0克/100克之間,脂肪在3.0克/100克~6.0克/100克之間。
瑪曲歐拉羊肉中胺基酸含量豐富,16種胺基酸總量在16.0克/100克~17.5克/100克之間。各種胺基酸含量為:天門冬氨酸在1.5克/100克~1.65克/100克之間,蘇氨酸在0.90克/100克~0.96克/100克之間,絲氨酸在0.78克/100克~0.85克/100克之間,谷氨酸在2.4克/100克~2.7克/100克之間,脯氨酸在0.5克/100克~0.6克/100克之間,甘氨酸在0.78克/100克~0.85克/100克之間,丙氨酸在0.9克/100克~1.0克/100克之間,纈氨酸在0.9克/100克~0.98克/100克之間,蛋氨酸在0.03克/100克~0.07克/100克之間,異亮氨酸在0.79克/100克~0.84克/100克之間,亮氨酸在1.4克/100克~1.5克/100克之間,酪氨酸在0.73克/100克~0.79克/100克之間,苯丙氨酸在0.70克/100克~0.75克/100克之間,賴氨酸在2.0克/100克~2.1克/100克之間,組氨酸在0.6克/100克~0.7克/100克之間,精氨酸在1.1克/100克~1.3克/100克之間。
瑪曲歐拉羊肉中的鈣、鐵、鋅、磷含量豐富,鈣在3.0毫克/100克~3.4毫克/100克之間、鐵在1.5毫克/100克~1.7毫克/100克之間、鋅在1.5毫克/100克~1.9毫克/100克之間、磷在180毫克/100克~250毫克/100克之間。
瑪曲歐拉羊肉血紅蛋白含量較高,保水性好,系水率、熟肉率高。肌肉中脂肪層不足,與終年放牧,肌肉活動強烈或能量消耗有關。
因此,瑪曲歐拉羊肉是一種高蛋白、低脂肪、富含多種礦物質的“綠色”羊肉。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瑪曲縣屬於純牧業的草原性土壤,土壤類型以亞高山草甸土為主。全縣自西向東可分為六個土類和十二個亞類,即高山草甸土(pH值6~7.5)、亞高山草甸土(pH值6~7.5)、草甸土(pH值5.5~8.5)、沼澤土(pH值5.5~6.5)、泥炭土(pH值5.3~5.5)和暗棕壤(pH值6)。
瑪曲縣地處青藏高原東端,地勢高亢,地形地貌多樣,由西北向東南高度遞減。阿尼瑪卿山由西向東橫貫全縣,西秦嶺山綿亘於縣境北部,縣境中部分布兩大山系的前陵。按地貌類型劃分為西北部高山區、中南部丘陵區和河岸階地三大區。依照地貌的不同特點可分為四個地貌單元:阿尼瑪卿山、西傾山高山區,中部山前低山丘陵,山前盆地與沖積平原,東部沼澤濕地。
水文條件
瑪曲縣境內黃河流程全長433千米,流域面積10190.80平方千米,平均流量554立方米/秒,年徑流量143.40億立方米,年入境水量137億立方米,年出境水量164.10億立方米,河床平均海拔在3300米以上,為水質,河中多沙洲,雜生稠密灌叢,兩岸多為平坦開闊地。河面最寬處350米,最窄處亦有80米。平均流速1.2~1.5米/秒。平均水深3米左右。由於幹流年經河曲草原地勢平坦,落差不大,黃河流速緩慢。境內黃河支流眾多,水量豐富,較大的有28條,較小的二、三級支流有300餘條,年自產水27.10億立方米,為飼養瑪曲歐拉羊提供了充足的水源。
氣候特徵
瑪曲屬青藏高原大陸性季風氣候類型。受西風環流影響和高原地形作用,氣候寒冷濕潤,光照豐富,雨量充沛,長冬無夏,春秋短暫,水熱同季,全年有霜。降水集中於濕暖季節,且多雷雨冰雹。冬季嚴寒多風,氣候乾燥。
季風:年平均風速2.5米/秒,全年平均風速大於每秒3米的風日數116.7天,大於每秒17米的日數平均為77天,最大風速達每秒36米(1971年12月)。12月至次年5月為大風季節,8級以上風日數57.5天,占年大風日數的75%。
氣溫:年平均只有1.1℃。7月份氣溫高,平均10.7℃;1月份最低,平均氣溫零下9.7℃。極端最低氣溫零下29.6℃(1971年1月31日),極端最高氣溫23.6℃(1972年8月11日)。
日照:年平均2583.9小時。各月日照數中12月最多,平均為237.2小時,9月最少,平均為168小時,牧草生長期平均日照5.5~6.8小時,生長期為190天左右。
降水量:瑪曲縣境由於地處青藏高原東側水氣通道上,加之地勢高,地形雨較多,年平均降雨量615.5毫米,全年降水日數150天。其中:夏季最多,平均330.1毫米,占年降水量的55%;秋季次之,平均159.1毫米,占年降水量的27%,由於氣候寒冷,降水幾乎全年出現。無降雪時間只在夏季和盛夏,時間短暫,有的高山則全年積雪。一般年平均降雪日數55.4天,降雪平均初日為8月7月,平均終日為6月18日。
草畜資源
瑪曲縣草地植被屬於川西藏東高原灌叢草甸區。全縣草場牧草種類有47科、413種,禾本科和莎草科是各類草場的主要建群種和優勢種,具有蛋白質、脂肪和無氮浸出物高,粗纖維低的“三高一低”的特點。植被類型為高寒草甸、灌叢草甸、沼澤和沼澤化草甸等6類。阿尼瑪卿山西北部、西傾山上部以灌叢、灌叢草甸為主,中部低山丘陵、山澗盆地和河谷平原以高寒草甸為主,南部河岸有柳樹分布、北部河岸零星分布的護岸林多為灌叢;東部沼澤和沼澤化草甸面積大而且分布集中。草場植被組成種類豐富,植被覆蓋度大、產草量高,為飼養瑪曲歐拉羊提供了充足的飼料。
歷史淵源
瑪曲歐拉羊是由瑪曲草原當地野生盤羊和藏系羊經過不斷雜交、繁育後形成的歐拉型藏綿羊。
歷史上,歐拉羊過的是逐水草而居、露營、無棚圈的遊牧生活。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草場逐漸承包到戶,瑪曲縣牧民加強了對歐拉羊的飼養管理,牧區五配套建設迅速發展,羊只棚圈建設也得到了牧民民眾的普遍重視。
生產情況
1998年,瑪曲縣歐拉鄉和歐拉秀瑪鄉的瑪曲歐拉羊飼養量為7.7萬隻。
截至2014年年底,瑪曲縣瑪曲歐拉羊存欄50.70萬隻,年出欄瑪曲歐拉羊19.19萬隻,年產瑪曲歐拉羊羊肉3839噸。
產品榮譽
2016年8月16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瑪曲歐拉羊”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瑪曲歐拉羊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瑪曲縣所轄尼瑪鎮、歐拉鄉、歐拉秀瑪鄉、阿萬倉鄉、木西合鄉、齊哈瑪鄉、采日瑪鄉、曼日瑪鄉和河曲馬場共8個鄉鎮1個場41個村委會。地理坐標為東經100°45′45″~102°29′00″,北緯33°06′30″~34°30′15″。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歐拉羊的飼養技術
歐拉羊的放牧實行圍欄分群放牧。一般將牧場劃分為夏秋、冬春兩季。夏秋牧場選在遠離定居點,海拔較高,通風涼爽,蚊虻較少,有充足水源的陰坡山頂地帶;冬春牧場則選在定居點附近,海拔較低,交通方便,避風雪的陽坡低地。
為了放牧管理和合理利用草場,提高歐拉羊生產性能,對歐拉羊進行分群,羊群一般分為泌乳羊群、羔羊群、青年羊群和育肥羊群。同時要合理利用牧場,夏秋和冬春牧場的利用時間,一般各用半年。每年夏初(4~5月),整群分群後開始出牧,由冬春牧場轉入夏秋牧場;每年冬前(11~12月),清點圈存數後,轉入冬春牧場。放牧羊的草地上,除棚圈及一些簡易的配種架、供預防接種的巷道圈外,一般很少有牧地設施。歐拉羊的棚圈只建於冬春牧地,僅供羊群夜間使用。多數是就地取材,有永久性、半永久性和臨時性的幾種類型。
歐拉羊的氣質屬強健不平衡型,表現粗暴、性野、膽怯、易驚,但合群性強,經訓練建立的條件反射不易消失,較能聽從指揮。因而大群放牧,一般只需一個放牧員,不易發生丟失。羊群的放牧日程因羊群類型和季節不同而有區別。總的原則是:“夏秋季早出晚歸,冬春季遲出早歸”,以利於採食,抓膘和提供產品。夏秋季放牧的主要任務是搞好抓膘和配種,使當年要屠宰的羊在入冬前出欄,其他羊只為越冬過春打好基礎。進入夏秋季後,力爭羊群早出冬春季牧場,在向夏秋季牧場轉移時,羊群日行程以10~15千米為宜,邊放牧邊向目的地前進。冬春季放牧的主要任務是保膘和保胎。防止羊群乏弱,使羊只安全越冬過春,妊娠母羊安全產仔,提高羔羊的成活率。
2、疫病防治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NY5149-2002《無公害食品肉羊飼養獸醫防疫準則》要求進行。
3、技術要求
3.1、品種
符合要求的瑪曲歐拉羊。
3.2、飼養條件和方式
生長在瑪曲縣草原,保持純天然牧養方式,自然放牧。
3.3、宰殺羊
經檢疫合格。
3.4、屠宰加工要求
按伊斯蘭教風俗屠宰。屠宰廠應滿足GB/T 17237-2008《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屠宰檢測按NY/T 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範》規定執行。放血完全、無淤血。剝皮、去頭、蹄及內臟,保留帶骨的尾、胸腺、橫膈肌、腎臟和腎臟周圍的脂肪和骨盆中的脂肪,公羊保留睪丸。由上到下沖洗整修胴體內側,沖洗羊頸血跡、內腔及胴體表面的污物,相關人員操作時不得交叉污染。達到無血、無糞、無污物等不潔物。
3.5、分割要求
肉的分割分級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按胴體肌肉的發達程度及脂肪厚度分級;另一種是按同一胴體的不同部位、肌肉組織結構、使用價值和加工用途分割。通常將胴體分割成大小和形狀不同的肉塊稱作分割肉。羊胴體的切塊分割法有兩段分塊、五段切塊、六段切塊和八段切塊等四種,其中以五段切塊和八段切塊最為實用。
3.6、貯藏與保鮮
羊肉的貯藏,實用的方法主要有低溫貯藏、熱處理、輻照貯藏、真空、充氣包裝貯藏以及乾燥貯藏等;羊肉的保鮮,主要有塗膜保鮮技術、可食性包裝膜保鮮技術、改善和控制氣氛保鮮技術、防腐保鮮劑保鮮技術、含氣調理保鮮技術等。
3.7、感官檢驗
色澤、黏度、彈性、氣味,按GB/T5009.44-2003《肉與肉製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3.1規定法檢驗。
煮沸後肉的檢驗:按GB/T5009.44-2003《肉與肉製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3.2規定的方法檢驗。
雜質:將被檢樣品置於白瓷盤中,憑目測檢驗其上否有肉眼可見雜質。
3.8、理化檢驗
淨含量及允許短缺量:按JJF 1070-2005《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測定。
水分:按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中規定測定。
揮發性鹽基氮:按GB/T5009.44-2003《肉與肉製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規定的方法檢測。
3.9、組批
同一班次、同一品種、同一規格的產品為一批。
3.10、抽樣
按GB/T9695.19《肉與肉製品取樣方法》的規定執行。
3.11、檢驗分類
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出廠檢驗:每批次產品必須進行出廠檢驗,合格後出具產品質量合格證方可出廠。
出廠檢驗項目:感官、淨含量、水分、標籤。
判定規則:感官、淨含量、水分、標籤有一項不合格時,應從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進行復檢,如仍不合格時,則羊該產口為不合格。
形式檢驗: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形式檢驗:更換設備或長期停產再恢復生產時;出廠檢驗結果與上一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國有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標準技術要求的全部項目。
3.12、判定規則
感官、淨含量、水分、標籤有一項不合格時,應從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進行復檢,如仍不合格時,則判該產品為不合格。揮發性鹽基氮指標不合格時,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 質量安全規定
瑪曲歐拉羊羊肉產品質量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執行,產地環境按照標準GB/T18407《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畜禽肉產地環境要求》執行,生產過程和加工控制按照《瑪曲歐拉羊生產技術規程》的規定執行。為全天然放牧。
專用標誌使用
1、標誌
包裝箱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已獲證的無公害農產品標誌,其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使用具體標註按有關規定執行。
2、標識
瑪曲歐拉羊劃定的地域保護範圍內的瑪曲歐拉羊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瑪曲歐拉羊”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瑪曲歐拉羊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使用標誌,在其產品包裝上統一使用“瑪曲歐拉羊”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3、標籤
在標籤上標註“瑪曲歐拉羊”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及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產品名稱、數量、品種、產地、包裝日期、保存期、生產單位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