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麗市監察委員會是由瑞麗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瑞麗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麗市監察委員會
- 主管部門:瑞麗市人民政府
組織形式,主要職責,機構成立,
組織形式
主要職責
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機構成立
州委常委、瑞麗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工委副書記、瑞麗市委書記、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馬雲峰和瑞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川為瑞麗市監察委員會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