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應急管理局

瑞金市應急管理局

瑞金市應急管理局組建於2019年1月底掛牌成立,整合了原安監、水利、林業、民政、防震減災、自然資源、公安、應急辦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承擔了防汛抗旱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市安委會、市減災委等“三部二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內設辦公室、應急救援股(應急指揮中心)、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股、風險監測與綜合減災股,下屬防汛辦、防火辦等2個副科級事業單位。應急救援力量主要有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專業森林消防大隊、鄉鎮半專業撲火隊,以及紅都救援大隊、藍天援隊等2支社會救援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金市應急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起草政府規範性檔案,組織學習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針政策,組織編制我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負責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與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示範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綜合管理應急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動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地震災害防禦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督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安全檢驗監測、安全評價、安全培訓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和煤炭行業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三)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防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監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範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
(十四)負責或參與、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以及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備案和竣工驗收工作。
(十五)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區域救援工作。
(十七)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改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八)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刪除負責或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市屬企業及駐市中央企業、省屬、市屬企業的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對安全生產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
(二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承擔全市防震減災工作行政執法檢查,監督檢查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城市生命線工程和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項目抗震設防要求,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活動,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執法案卷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颱風、地震、地質災害等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制定災區重建規劃。負責組織消防相關規程和標準的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培訓和考核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股。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突發事件應對、森林防火、防災減災救災)綜合考核。
(四)安全生產監管股。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承辦安全生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30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對瑞金市應急管理局志給予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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