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瑞昌市委、瑞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瑞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規定,保留瑞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內設機構:6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瑞昌市委、瑞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瑞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規定,保留瑞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江西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協調有關部門制訂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制訂全市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研究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根據上級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數據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並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對我市人口計畫生育情況及時進行動態分析,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當好市政府參謀。
(三)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四)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生殖保健服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推廣計畫生育科研新成果和避孕節育新技術,對避孕藥具的發放、套用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鄉、村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
(五)協同市財政對中央、省、九江市撥付的轉移支付經費、計畫生育事業規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經費進行分配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六)制定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落實計畫生育扶助制度,做好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內設6個職能科。
人秘科(機關事務科)、財務審計科、規劃統計科、法規宣傳科(行政許可科)、技術服務科、流動人口管理科。
(一)人秘科:機關文秘和會議籌備,內外協調聯繫服務,人事勞資,機關黨務及群團工作,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及廉政建設,機關安全保衛,大樓保潔及水電維護等日常事務管理。
(二)財務審計科:財務財產管理,社會撫養費徵收使用情況的管理和審計。
(三)規劃統計科:人口形勢分析,人口計畫制定,組織目標考評,鄉村統計業務工作培訓和指導基層工作。
(四)法規宣傳科(行政許可科):人口計生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和諮詢,涉法事項的調查核實和申報審批,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相關法規和工作的落實進行,行政許可的宣傳、解釋和審批,證件的辦理和統計工作。
(五)技術服務科:協調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業務,組織計畫生育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執業資格和職稱考試,組織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獨生子女病殘兒的技術鑑定工作,指導全市技術服務網路和管理制度建設,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優生優育服務工作。
(六)流動人口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收集流動人口有關信息資料,做好流動人口信息平台、信息反饋及相關業務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各鄉鎮場街道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分析流動人口動態,總結和推廣人口管理經驗。

人員編制

核定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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