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Rui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曾愛慧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歷史沿革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創新發展戰略,擬訂全市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有關科技創新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意見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全市基礎研究、科技攻關、成果轉化,協調管理和監督實施各類科技計畫。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四)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計畫,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科研攻關、新產品試製、科技成果推廣等科技計畫項目。
(六)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推進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七)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八)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大平台建設。指導與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十)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服務本地高校科研院所。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二)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計畫,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組織申報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改革強市、創新強市、開放強市、人才強市工作導向,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績效管理和科研誠信建設。
2、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
3、進一步改進項目評審管理機制,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推進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委託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4、進一步改進科研機構評估機制,重在加強科研機構的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
5、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督查、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法制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科技體制改革、科技進步考核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科技評估管理和科研誠信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管理工作。
(二)高新技術及產業科
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建設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推進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推進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高新技術產業帶、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科技創新大平台建設。擬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辦法,牽頭管理工業類科技計畫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負責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項目及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資)金項目的申報管理。
承擔科技統計、創新調查和創新監測分析工作。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負責研發投入相關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高新技術及產業化工作。組織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報批。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三)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組織開展市級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管理農業科技、社會發展科技計畫項目,負責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各類農業農村科技計畫項目、社會發展項目的申報管理。
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農村科技發展。承擔市內協作幫扶相關工作。承擔市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科技普及和普法宣傳工作。
(四)外國專家與合作交流科
負責擬訂引進國(境)外智力、科技合作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相關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接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相關職責。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和人才評價工作。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推進科技創新基地、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和監督實施。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推動建設科技合作載體。承擔科技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市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瑞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曾愛慧
瑞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潘哲夫
瑞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蔣兆友
瑞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斌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