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監察委員會是瑞安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機構。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作為監察機關,監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現任中共瑞安市委常委、瑞安市紀委書記、瑞安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陳朴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Rui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Committee
- 現任領導:陳朴順
- 機構屬性:國家監察機關
主要職責,監察範圍,職能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及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及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執行政府決定、命令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等情況。負責統一部署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三、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市委、市人民政府反腐敗鬥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職責。
四、負責檢查並處理市級機關各部門、各鄉鎮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對這些案件中的黨組織和黨員的處分或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當事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依法作出行政處分或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必要時直接查處鄉鎮、部門紀委(紀檢組)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五、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六、負責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政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調研。
八、負責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規範性檔案及政策;負責變更或撤銷下級紀律檢查機關、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九、協助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與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考察下級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紀委、監察局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職能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現任領導
中共瑞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陳朴順
主持市紀委、市監委全面工作。
中共瑞安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吳學權
協助書記、主任處理市紀委、市監委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幹部室、宣傳教育室(網路信息辦)、黨風政 風監督室(市政府糾風辦)、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作風巡察、作風整治、機關黨建、工會等工作。聯繫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所聯繫的單位。
中共瑞安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陳良春
協助書記、主任工作;分管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信訪室(申訴複查室)、案件監督管理室、黨風廉政教育中心。
聯繫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所聯繫的單位。
中共瑞安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正科級紀檢員:薛嘉言
配合副書記、副主任分管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
聯繫塘下鎮、汀田街道、飛雲街道、雲周街道、南濱街道及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所聯繫的市直屬單位。
中共瑞安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正科級紀檢員:繆茂盛
配合副書記、副主任分管黨風政風監督室(市政府糾風辦、作風巡察辦、作風整治辦)、案件審理室。
聯繫湖嶺鎮、林川鎮、芳莊鄉、安陽街道及第三紀檢監察室所聯繫的市直屬單位。
中共瑞安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章俊俏
配合副書記、副主任分管信訪室(申訴複查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四紀檢監察室、黨風廉政教育中心。
聯繫馬嶼鎮、曹村鎮、玉海街道、仙降街道及第四紀檢監察室所聯繫的市直屬單位。
中共瑞安市紀委常委:周梅紅
配合副書記、副主任分管辦公室、幹部室、宣傳教育室(網路信息辦)。
聯繫高樓鎮、平陽坑鎮、錦湖街道、潘岱街道及第七紀檢監察室所聯繫的市直屬單位。
瑞安市監委委員:林祝峰
配合副書記、副主任分管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
聯繫陶山鎮、桐浦鎮、莘塍街道、上望街道、東山街道、北麂鄉及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所聯繫的市直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