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瑞安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瑞安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瑞安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瑞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 所屬地區:瑞安市
  • 所屬部門:瑞安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吳瑞驥(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廣播電視行業、旅遊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和體育活動。
(四)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七)擬訂全市廣播電視相關政策、規劃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監管監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廣告創作和播出,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
(八)指導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業務監管,組織開展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管理健身氣功。
(九)制定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十)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數位化、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一)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查辦全市性的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協調全市文物管理、保護、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承擔各級文化遺產項目和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資源,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文藝和公共服務科
文化遺產科
廣電體育科(掛宣傳科牌子)
資源開發科
產業發展科
市場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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