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瑕疵是指票據活動上存在一定的問題,而使票據不再是一般意義上的票據,或者不能再作為正常的票據流通使用。
票據瑕疵與票據形式上的欠缺不同。票據形式上的欠缺,是指票據形式不完備,欠缺票據法所規定的必要記載事項;而票據瑕疵並非形式上的欠缺,是在形式以外存在一定的問題。對於形式欠缺的票據,在票據法上屬於無效的票據,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均屬無效,也並非對任何人均得主張無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瑕疵票
- 類型:微小瑕疵票據、一般瑕疵票據等
- 種類:票據偽造、票據變造、票據塗銷
- 性質:真票但不能如期順暢回款
- 形成原因:票據活動上存在一定的問題
- 有效性: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均屬無效
類型
微小瑕疵
2、背書公章和私章外框重疊。
3、票據正面記載事項或背面被背書欄未使用黑色或藍黑色。
4、被背書書寫不規範,辨認字跡困難,但無明顯錯字。
5、刻制的被背書人名稱印章加蓋時字樣顛倒。
6、票據正面非必須記載事項存在瑕疵,且未得到承兌行認可。
7、粘單使用不規範
①未使用兩聯式粘單、“背書人簽章”字樣印製成“被背書人簽章”字樣或無“背書人簽章”字樣。
②粘單未按照標準規格製作,造成騎縫章壓框。
③沒印“粘單”字樣。
④印刷“貼上單”字樣。
一般瑕疵
2、背書章、被背書位置進入相鄰欄內超過四分之一。
3、背書印章或騎縫章色淺模糊。
4、粘單撕過重粘,但騎縫章與被背書連續且被背書無塗改現象。
5、同一欄中背書章重複加蓋或被背書人名稱重複書寫。
6、背書日期不符合邏輯規則,前後不連續或存在塗改現象。
7、背書章與被背書不連續,票面已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做更改,但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
8、出具的承諾函不規範。
9、粘單發生斷裂,使用玻璃膠重新貼上,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
10、票據記載事項為複寫紙或機打非黑色或藍黑色,且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的。
11、金融機構背書無匯票專用章,且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的。
重大瑕疵
2、匯票票面有破損或撕裂。
3、被背書添加或塗改,有錯字、漏字、自造字現象。
4、背書或騎縫漏蓋公章或私章。
5、同一背書人連續重複轉讓背書。
6、背書或騎縫章因疊章造成字跡難以辨認,或背書蓋章存在模糊不清、缺損。
7、騎縫章加蓋未騎縫,且未由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和前一手背書人都出具書面承諾函。
8、騎縫章與背書人簽章有重疊。
9、背書用章不規範,或銀行未使用匯票專用章且責任人未出具承諾函。
10、第一手背書章與收款人名稱不符或被背書人與背書章不符。
11、被背書人名稱簡寫。
12、機打式票據因出票人或收款人名稱過長,由經辦人手寫補全,且承兌行未出具書面承諾函。
13、票據存在其他影響背書連續性的重大瑕疵問題。
不合格
二、無效票據
1、票據要素缺失。
2、出票人的簽章與名稱不一致
3、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書寫不規範或有塗改現象。
4、票面記載到期日早於出票日。
5、大小寫金額不一致。
6、付款期限長於6個月。
三、權利障礙票據
1、票據正面或背書人簽章欄註明“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
2、已做成“質押背書”的票據。
3、已被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票據。
4、票據正面加蓋承兌銀行結算專用章。
5、背書欄已記載“委託收款”字樣或加蓋過銀行的結算專用章。
6、非付款人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